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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虽说网络传播是无限,但遇上不上网的 人就有了限制。改朝换代的推动,除了依靠政党, 民间自愿队伍也很重要。恳请各位帮忙把这篇由黄进发先生写的的文章《好人救不了坏政府》复印让居銮、文冬、金宝、淡玛鲁、打扪、还有全国其他有很多“国阵里的好人”的选区的朋友传阅,尤其是印給不懂上网的老人家看。一人传人,十人传百人,摇动国阵的定期存款,复印大量派发更是功德无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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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发告诉你,为什么选党不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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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copy

【选战评论】《 好人救不了坏政府 》文:黄进发

大选是选政府,不是选议员。在英国西敏寺议会体制下,行政权压倒立法权。议会其实是内阁/行政议会的辅助机构。绝大部分法案都是由律政司公署草拟的,鲜少由议员主导,因此,议员的最基本功能是维系或终结政权,要不要投政府不信任票,还是为政府护航。正因如此,议员行为受到政党主导,鲜有独立运作空间。

而行政权更强调集体负责,没有个人任意发挥的空间,前座议员,即部长、副部长、政务次长,如果不赞同内阁决定,就必须挂冠求去。换句话说,如果政府要做坏事,政府里的好人要吗就一起做坏事,集体负责,要么就离开政府。

因此,好政府固然需要好人,好人却救不了坏政府。希望好人入阁来纠正坏政府是自欺欺人,除非好人人多势众。可是,如果好人人多势众,政府又怎么可能坏呢?

所以,选民投票时,不能只问:这个候选人是不是好人,而是要问:在他的同党中,这样好人有多少个? 或者说,他的同党里有多少个好人,有多少个坏人?最终,这些好人能不能压得下这些坏人?

【 个别通融还是制度改变 】

好人打进坏政府,是纠正坏政府,还是被坏政府纠正?一个警察每天和黑帮分子称兄道弟,最后,他能让这些黑帮分子近朱者赤,还是,他自己近墨者黑?一个道德感很重的老实商人每天和奸商为伍,最后,他会感化这些奸商,还是他自己被这些奸商教坏?

十九世纪的英国政治家伯克有云:“邪恶之得以猖狂,全靠好人一无所为”。除恶既是行善,好人不除恶是那一门子的好人?2008年,当阿都拉政府动用内安法令逮捕郭素沁、拉惹柏特拉、陈云清三人时,再益依不拉欣辞职抗议,其他政府里的好人做了什么?

今天所谓很多“保留好人”的说辞,为什么看起来都只是适用在一些部长、副部长身上呢?为什么执政党后座议员里这么巧没有听说有哪些好人呢 ?

“好人”,其实是不是就是能够用官位来照顾选区的圣诞老人?果然如此,保留好人,难道不就是把选区的福利建立在国家的腐败上?

有人会说,一些“好人”不止照顾自己选区,他们用权力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忙的个人、组织、机构。他们努力在体制内“争取”,而且取得“突破”。

问题是,他们争取的是个别的通融,还是制度上的改变吗?如果他们的存在只会让现有的制度千秋万代,保护腐败的政权免于被推翻,保护错误的政策免于被终结,那么他们的争取只是抱薪救火!他们所争取到的小小的善,其实在造就大大的恶。

【 国阵好人是否阻止滥权 】

西谚有云:“通往地狱的道路都是用善意铺成的”,意即,好心可以做坏事。因此,真正的好人,不能说我立心为善就好,要问我的所做所为,到底在整体上增强了善,还是扩大了恶。

这一届大选是一场公投,决定巫统的选举性一党制国家要不要继续,决定国阵的贪污滥权要不要继续,决定对族群关系的挑拨离间要不要继续,决定国阵开门让外国污染工业把马来西亚变成公害殖民地的卖国行为要不要继续,决定国阵把无数外国人变成公民以捞取选票的叛国行为要不要继续。

如果你是巫统——国阵政权里的好人,请问你做了什么让巫统——国阵能够继续掌权而不再贪污滥权、不再制造族群对立、不再卖国叛国?

我很喜欢有所不为、有原则的前副高等教育部长赛夫丁,我很讨厌动辄要禁止这个演唱会、那个节日的回青团长纳斯鲁丁,可是,如果我是淡馬鲁国会选区的选民,我会含泪投纳斯鲁丁一票,因为,如果赛夫丁当选,他所做的好事,远远比不上万一巫统-国阵继续执政所做的种种坏事。好人救不了坏政府,坏政府却会利用好人。而在巫统的专政下,赛夫丁正是一个没用的好人,无力回天。

【 两线制外要有地方选举 】

有人问:如果像赛夫丁这样的好人,遇上纳斯鲁丁这样的反动派,你都宁可牺牲好人,那么两线制要怎样运作呢?如果巫统、国阵里的好人、清流都壮烈牺牲,那么民联上台后,谁来监督民联呢?

我的答案很简单:在马来西亚长期一党独大的氛围里,两线制的生存关键,不在议会里的在野党的强大,而在不同政党在不同阶层主政的可能。今天,民联能够问鼎中央的实力,不是国会里的三分一议席,而是四州尤其是雪兰莪和槟城的政绩。

如果我们要两线制,我们就一定在州选举之外要有地方选举。如果有地方选举,国阵里有能力的真正好人肯定可以翻身。如果国阵的好人这半世纪来不曾争取恢复地方选举,他们成为民主祭坛上的牺牲品,不是很适合吗?如果我们应该同情他们,谁来同情在巫统专政下受苦受害的你我乃至无数马来西亚人?

有人问:国阵不实行地方政府选举,民联就会吗?君不见民联的竞选宣言洋洋洒洒,就是见不到地方政府选举四个字?我的确怀疑民联落实地方政府选举的诚意,可是,事有轻重缓急,如果我们推翻得了从1955年执政至今58年的巫统-国阵集团,如果民联真的变成民主的敌人,我们难道推翻不了执政5年的民联?

【 要不要结束巫统的专政 】

这一届选举只有一个压倒性的意义:我们要不要一个没有巫统专政的马来西亚?

如果我是打扪区选民,我会投阿末胡斯尼反对票,虽然他中庸开明、温文有礼,是巫统里少见的君子;因为多他一席,很可能巫统就继续执政。而胡斯尼绝对无法平衡遑论压制依不拉欣阿里之流。胡斯尼是一个好人,但在巫统专政体制下,他是一个没用的好人,无力回天。

如果我是居銮区选民,我会毫不犹豫支可以经国济世的刘镇东,而放弃年轻时曾经忧国忧民的何国忠,虽然何国忠很努力让华社民办学院升级、让中台学位受到承认;因为多他一席,很可能巫统就继续执政。而何国忠绝对没有勇气、魄力和手腕去改革种族性教育政策,让下一代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想,不用因为肤色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何国忠是好人,但在巫统专政体制下,他是一个没用的好人,无力回天。

如果我是文冬区选民,我会毫不犹豫支持反对外国把马来西亚变成垃圾桶的黄德,而放弃无力保护关丹居民、劳勿居民乃至同善医院病人的廖仲莱;因为多他一席,很可能巫统就继续执政。而温文儒雅的廖仲莱虽然对文冬区的社团都很照顾,虽然可能以卫生部长的权力让我婆婆的手术日期挪前,因而救了她一命,但是,我不能因为这样自私,让更多的马来西亚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廖中莱是好人,但在巫统专政体制下,他是一个没用的好人,无力回天。

如果我是金宝区选民,我会毫不犹豫支持名不见经传、不擅言辞的专科医生许崇信,而放弃原任副内政部长的李志亮;因为多他一席,很可能巫统就会继续执政。李志亮人很谦和,用州行政议员任内就对金宝区照顾有加,也用他作为副内长的权力让很多申请了数十年都无功而返的老人家取得公民权,但是,他肯定没有能力阻止一批一批的外国人在巫统的种族政治策略下变成马来西亚人,而没有能力确保生于斯、长于斯、未来也将死于斯的非马来裔国人或者努力学习马来文、融入本地社会的台湾、中国媳妇可以在不受刁难下取得公民权。

作为金宝人,我很感激他对家乡的照顾,但是,我不能自私地把家乡利益置于国家利益至上。李志亮是好人,但在巫统专政体制下,他是一个没用的好人,无力回天。

你选区的国阵候选人,是不是也是好人?

取自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28104

关于114A条文

114A条文是什么?

114A条文是《1950马来西亚证据法令》两项修正条文中的第二项。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阿兹于4月18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法案》进行一读,并获得马来西亚旅游部副部长詹姆士道达沃斯支持。第114A条文顺利通过二读和三读,并于5月9日于国会上议院通过。

114A条文的目的是什么?

第114A条文针对涉嫌在互联网上发布非法和有害内容的行为。简言之,此修正法案让司法执行人员能够迅速地逮捕涉嫌在互联网发布煽动性、诽谤性或污蔑性内容的人士。

114A条文作了哪些不当的假设?

在“假设性的事实”下,114A条文将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责任归咎于下列人士:
(一) 拥有、管理、或编辑对公众开放言论空间的网页,如各类论坛或部落格的相关人士;
(二) 提供网络伺服器或上网服务的相关人士;及
(三) 用以发布相关内容的电脑或仪器的持有人。

换句话说,任何涉嫌诽谤的内容如果来自你的用户名(username)、你所拥有的电子仪器、及/或无线网络(WIFI),114A条文将预先假定你犯上在互联网上发布非法内容的罪名。

若你的身份被盗用或骇客非法使用你推特或面子书帐号发布具诽谤性内容,你将面对什么后果呢?

在第114A条文下,你将被认定有罪,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114A条文有哪些不妥之处?

第114A条文之所以构成问题是基于下列种种原因:

(一) 它把错误的将大部分(在互联网)发布煽动性或诽谤性内容的责任放在普通网民身上。
(二) 它让提供或管理网上论坛、部落格和伺服器的中介单位,必须为所有(在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刊载的内容负起法律责任。
(三) 它将互联网罪行的责任转嫁到受害者身上,世道入侵民众互联网户口或电脑并修改其内容及数据资料的骇客或网络罪犯得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四) 它是仓促通过及不考虑公众利益及公众参与的一项糟糕的法律。

第114A法令如何影响言论自由?

第114A条文威胁了言论自由的权利。网民需常自我审查以避免在此条文下被错误提控。比方说,部落客需大量审查读者的留言。因此,第114A条文间接钳制了大众针对政治或社会课题的言论自由,并保护了政府当局以免于公众的监控。

ABOUT SECTION 114A

What is Section 114A?

Section 114A is the second of two amendments made to Malaysia’s Evidence Act 1950.

Law Minister Nazri Aziz tabled the second amendment, formally known as Evidence (Amendment) (No2) Act 2012, in Dewan Rakyat on 18 April. James Dawos Mamit supported the motion, and Section 114A was passed after the second and third reading. On 9 May, Dewan Negara passed the amendment.

The amendment was gazetted on 31 July 2012. This means the law is now operational.

What is the purpose of Section 114A?

Section 114A deals with allegedly illicit or harmful content on the Internet. In short, the amendment enables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to swiftly hold someone accountable for publishing seditious, defamatory, or libelous content online.

How does Section 114A affect you?

Titled “Presumption of Fact in Publication”, Section 114A holds the following people accountable for publishing content online:

(1) those who own, administrate, or edit websites open to public contributors, such as online forums or blogs;

(2) those who provide webhosting services or Internet access; and

(3) those own the computer or mobile device used to publish content online.

In other words, if allegedly defamatory content is traced back to your username, electronic device, and/or WiFi network, Section 114A presumes you are guilty of publishing illicit content on the Internet.

But what if you were the victim of identity theft and a hacker wrongfully used your Twitter or Facebook account to post defamatory content?

Under Section 114A, you are still consider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What is wrong with Section 114A?

Section 114A is problematic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i) It disproportionately burdens average Internet users who are wrongfully accused of publishing seditious or defamatory content.

ii) It makes Internet intermediaries–parties that provide online community forums, blogging and hosting services–liable for content that is published through their services.

iii) It allows hackers and cyber criminals to be free by making the person whose account/computer is hacked liable for any content/data which might have changed.

iv) It is a bad law passed in haste and does not take into account public interest and participation.

To get more details on how Section 114A could affect you, check out the infographic below:

How will Section 114A affect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Section 114A threatens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ternet users may resort to self-censorship to avoid false accusations made under Section 114A. Bloggers, for example, may excessively censor comments made by their readers. As a result, Section 114A inadvertently stifles public discussion about pertinent political or social issues and protects public authorities, such as the State, from public scrutiny.

马来西亚黑色网络日反对114A条文

为了响应明日(8月14日)的马来西亚黑色网络日以示反对114A条文,我们将从今晚12时正至明晚12时正,暂停一切网上活动,欢迎您也一起来响应马来西亚黑色网络日,捍卫网络自由吧!
Support 814 Internet Black out day, stop all internet activity for 24 hours. Let us kill the bill-the oppressive sec114A of Evidence Act.Go!

《1999年大选华团诉求》第二章:过桥抽板

每当全国大选的跫音越来越近的时候,華教問題及董教總的动向都会倍受关注,這除了顯示出董教总对华社的影响力,國陣政府也唯有在此時,才會開始想正視到原來任何教育問題是不能被忽视,尤其是國陣成員黨領袖在這時候,才會假情假意的關心“民意”。

大家應該對不久之前的《325华教救亡大会》記憶猶新。當天,马华副教育部长魏家祥不惜厚着脸皮出席,他當然也是出于选票的考量。当时,他在十多位警察的开路下到达现场,但欢迎他的卻是廣大人民嘘声、下台手势和那传说中的“无影拳”。

后來,為轉移華教問題之視線,他更从第一天发表“被挥拳袭击”“动到!不過,没有动到就不叫打了!所以他在第二天就改口說,“我險些被人打” ,第三天又出來澄清說,“我沒說被打,是媒體說我被打“。就这样沸沸扬扬折腾了好几天,《325救亡大会》所提出的4项诉求的焦点,完全被魏家祥的自导自演给模糊掉,让全体华社蒙羞。

在今天这個关键时刻,讓我們來重温一下,董教总自1980年代以来,在大选前的重要决策,相信這可讓我们更加理解董教总当前的处境和可能存在的”隐议程”。

无可否认,不论是在1982年第六届大选,郭洙镇、许子根等华教”八壮士”加盟民政党,希望从国阵内部寻求突破;还是在1990年第八届大选,前董总主席林晃升先生等人领导27名华教人士参加民主行动党,以”壮大反对党,促成两线制”,都在当时掀起过政坛巨浪,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政局的发展。

再加上,发生在1999年第十届大选的”华团大选诉求事件”,更引起首相马哈迪”秋后算账”,把华团领导人比喻为共产党和回教极端派,指他们在大选前”讹诈”国阵,迫使它支持华团”诉求”,因此恫言要以内安法令对付以董总主席敦全强为首的华团领导人。巫青团在民政党领袖更是配合無間的进一步向诉求工委会施压,令它搁置所谓抵触”马来人特权”的各有关条文,但也因為這件事讓反風開始發跡了。

於1999年8月16日诉求工委会公布《诉求》全文后,即在全国争取联署,最后在大选前获得2095个团体签署。不過,當時在吉隆坡,却有数个“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以及“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商联会)、马来西亚全国小贩总会(贩总)、雪隆华人行团总会等数个大华团拒绝联署。

其中,商联会表示无法赞同該訴求所提出时机与表达方式,认为該會所采取的协商路线与所坚持以国家利益为依归的鲜明立场,经取得良好的效果。华总方面,以署理会长方天兴为首的5人小组在研究《诉求》一周后,认为《诉求》内容需要加强,提出争取华裔出任第二副首相、财政部长、副农业部长、第二国际贸工部长等职位。

不過,这种种族观点并未得到华社舆论与工委会认可,而华总中委会最终在1999年9月2日秘密投票中以24对5通过 “不签署却认同”,并随后致函三个部门要求会面以提出三份备忘录。三份备忘录触及华小、电视台华语节目与中秋节列公共假期等课题,而完全不提之前华裔第二 副首相等高职诉求。漫画家小曼(陈再藩)更以一篇“认同结婚,但不肯签署结婚证书”著画讽刺這件事。

一周后,国文《每日新闻》头版刊登著“华总抨击华团诉求”的新闻,引述华总会长张征雄的话说“这一小撮华团,不应该乘着大选来临而追求个人利益,无视国阵恩惠。”张氏随即归咎记者错误引述其谈话,但是有关澄清后来,並沒有见报。針對此事教总副主席斥华总反诉求言论,是“自绝于华社,令人齿冷!”

面对華社的《诉求》,巫统所表現出來的姿态强硬。當時的副首相阿都拉更在在1999年9月6日表示,国阵不允许讨价还价。當时的首相马哈迪也在當年9月14日定调“大选提诉求为施压手段”,并定性工委会为“无代表性”的少数人;9月20日进一步“警告华团勿藉诉求威胁政府”

也因為這一連串的事物演變,马华与民政開始承受巨大压力,进退失据。最早时,马华即表示认同《诉求》,其副总会长冯镇安甚至抨击公正党与民主行动党“支持诉求立场不明”。不過,當阿都拉表态 后,马华总会长林良实在9月9日建议把《诉求》带入“第二国家经济质询理事会”(MAPEN 2),再于9月19日表示将向内阁解释。如《星洲日报》9月20日社论所言,林氏立场显示“支持《诉求》的民意逐渐被重视”。

然而,在《诉求》中没有提出华总所要求的华裔副首相一职,竟然成了内阁认为 《诉求》符合《2020宏愿》的依据。9月24日,马华、民政党和人联党部长代表内阁原则上接纳《诉求》,並獲得国阵接纳之后,一些马来团体如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马来学联,GPMS)继续要求工委会撤销诉求。

在这一阶段中,華社诉求所面对的责难,只在于“威胁国阵政府”。這是因為在野党已经表态支持诉求,国阵别无他法,只能“拿香跟拜”,而且这段风波大部分发生在于华社内部,也不严重。对一些在野党支持者而言,在国阵也接纳诉求之后,华社内部原来燃起的不满即刻得到缓解;国阵最终得到了过半的华人支持,诉求因而是失败的。

这种批评,当然是无视诉求通过提出本身政策偏好以促进朝野正面竞争的理念的。从后者出发,在朝野政党都认同之后,诉求所能够与应该做的便是监督政党对诉求具体内容的落实。

1998年9月2日被革职之前,安华原本是马哈迪理所當然的接班人,但因為馬哈迪知道安華並不會乖乖任其操控,而籍罪名將其革職,選擇了听話的阿都拉。安华被革职后不肯就此罢休,并于1998年9月20日,安华在独立广场领导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集会,警方宣布当时出席的人数约有6万人,而民间估计当时的人数多达10万。

不幸的是,安华及其主要支持者當天也在《马来西亚内安法令》下被逮捕,各政党及民间组织都激烈反对政府动用《内安法令》。稍后,除了安华以外,所有被扣留者都获得释放,而安华則被指控涉及不道德性行为,遭扣留在警察总部。被捕当晚,安华在被蒙住双眼带上手铐的情形下,被殴打致黑眼圈,引起举国关注。9月29日,安华被证实在扣留所中遭当时的全国总警长拉欣诺(Rahim Nor)殴打致伤,中文媒体称此伤人案为“黑眼圈事件”。

安华因渎职和鸡奸罪沦为阶下囚后,其妻旺阿兹莎展开了一场「烈火莫熄」(Reformasi)的运动,并于一九九九年成立公正党。安华失势入狱、黑眼圈政治风暴及公正党成立掀起的“烈火莫熄”效应。1999年大选前夕,行动党、回教党及人民公正党组成“替代战线”(简称替阵),并发表了替代阵线联合宣言:《迈向公正的马来西亚》,携手抗衡专横的国阵政府,力求粉碎其三分之二的国会大多数议席。

11月29日大选投票,国阵虽保住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执政权,巫统在马来选区的多数票锐减。由于当时的华裔选民普遍存着不满1987年安华当教育部长时委派不懂中文的副校长掌管华文小学的情绪影响及偏向相信国阵接纳诉求的承诺给与大力的支持,马华公会成为1999年大选的赢家,获得28个国会议席,巫统则因在烈火莫熄的效应只得到72席,马华公会的议席比例占巫统的38.9%,是1969年以来马华公会和巫统席位差距最小的一次。

反对党方面,在马来票分裂情况下,使回教党成了最大赢家,夺得丹登两州政权及27国席,公正党初战就夺下5个国席,反而是行动党在内部问题及马华成功玩弄回教国课题恐吓华裔的策略下遭遇惨败。行动党在1999年大选可谓空前惨败,除了秘书长林吉祥被迫离开了占据他政治生涯中最大部分时间的国会下议院,把国会反对党领袖的职位拱手让人之外,全国主席曾敏兴、署理主席卡巴星以及许多领袖也在这一场选战中落败。

1999年第十届全国大选,國陣是以“华社的选票”保住了江山,所以为了跟进诉求17项83点的项目,诉求工委会在2000年5月开始设立本身的秘书处,并委任黄进发为执行秘书。

2000年8 月16日,也就是诉求事件一周年纪念!工委会邀请了朝野政党共庆其盛,结果替阵四党都有派代表出席,国阵却只有民青团领袖贺绍和到场。次日,中英文报章皆正面报道庆 祝会,唯独《马来西亚前锋报》却以封面报道“华团重提诉求”,让《诉求》一周岁的生日会成为马来社会争议点。新闻刊出当日,13个马来团体的500名代表,到布城向首相提呈备忘录,坚决捍卫“马来人特权”。

《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所刊登之“华团重提诉求”报导,其实是有特定的政治议程。回顧2000年8月8日,前副首相安华滥权案下判,当日、11日、13日,民众一周内三天在首都、双溪毛糯示威。

再來,就是2000年8月10日,《远东经济评论》(8日之前就可买到)在“Affirmative Reaction”一文中刊出隆雪工商总会秘书蔡国治“土著优惠政策应该检讨”的言论时,《马来西亚前锋报》借机从14日(星期一)起连续三日以封面头条 抨击蔡氏言论和捍卫“马来人特权”。把国人焦点从安华案转移至“马来人特权”的争议上。

來到了2000年8月18日(星期五),巫青团副团长阿都阿兹带领约200名巫青团员到雪华堂示威。秘书谢春荣律师带领9名工委会代表,大方地邀请巫青团代表入内讨论彼此的歧见。不幸的是,阿都阿兹粗野地以食指指着谢律师的鼻子嚣骂,并限期工委会在一周内收回《诉求》,并向土著 / 回教徒社会道歉,否则将号召更多的人来雪华堂示威。而其团员同时展示“马来西亚=马来人”等种族性标语,甚至恫言火烧雪华堂。

不過,針對此事,訢求工委会决定不道歉也不收回,而且不亢不卑的态度,激起了全国华社上下的支持,慰问的花篮、电话、书信源源不绝。假好心的马青及民青代表還尝试居中协调呢!

为了打破僵局,訢求工委会也大方的在當年8月22日(星期二)致函邀请巫青团对话,23日(星期三),内阁会议在副首相阿都拉主持下,要求各方平息争议、24日(星期四)訢求工委会第三次紧急会议上欢迎内阁决定,并呼吁巫青团与《马来西亚前锋报》停止玩弄种族情绪。在甫归国的巫青团团长希山慕丁主持下,同日的国青团会议也决定平息风波。

不料,一日后,巫统党内形势有变,巫青团再借口指訢求工委会解释没有诚意,立场转硬,让争议升级,不過,最后巫青团也始终没有在七日期限后,再到雪华堂进行第二轮的示威,而工委会也始终坚持“不收回、不道歉”的立场。他們也無可奈何!

到了8月30日(星期三),马哈迪首相在其(国庆献词)中,指责《诉求》伤害马来人感情,将工委会与共产党、澳玛乌纳(回教极端组织)相提并论,這可是举国震惊的國慶獻詞啊!這不僅讓华社民众深切感到伤害,還導致民众考虑或淮備移民。

於2000年8月31日(星期四)國慶日當天,訢求工委会在国庆日发表文告,坚决否认首相指责,再次解释诉求本质,并要求与首相会面解释。

不過,面對如此對待,《诉求》也並沒有因此爆發第二波风暴,华社强烈的反弹,反而让诉求风波告一段落。马哈迪首相最终同意在2000年9月15日,在布特拉再也首相署与诉求工委会对话。

出席對話的诉求工委会代表团有20位代表,包括主席郭全强(董总)、副主席周素英(校友联总)、秘书谢春荣(雪华堂)、财政刘庆祺(南大校友会)、查帐张志开(森华堂)、委员叶新田(董总)、王超群(教总)、李玉书(雪华堂)、陈志成(雪华堂)、刘志文(森华堂)、叶国灿(福联会)、覃武振(广西总会)、程道中(福州联总)、王志坚(留台校友会)、陈松青(华研)、秘书处成员莫泰熙、姚丽芳、陈亚才、钟伟前与黄进发。

马哈迪把左右手留在会议室外,一人与会,有關会议由上午11.10 至中午12:15,历时约1小时。在開始的時候,郭全强主席先按照三语讲稿发表了演讲。他开宗明义表示“《诉求》代表了华人社会在新世纪对国家未来发展的心声,即說明華社提出《诉求》,是因为爱马来西亚国家和民族,而且认为国人不能够自私地仅仅追求个人的物质生活,相反的应该关心国家的发展与进步,协力打造一个在各领域都健全发展的先进国,成为发展中国家楷模。

他認為,有關《诉求》虽然由单一族群提出来,却是全民的宏愿。一如2020宏愿,它所追求的是一个团结、民主、自由、宽容、进步、公正、繁荣与充满爱心的马来西亚社会。

他也重申工委会的立场,即“《诉求》尊重宪法精神,并不曾质疑《联邦宪法》第153条对“马来人特权地位”的保障,也“认同首相在2020宏愿提出要建立’经济公正社会’的理想。

他更强调,“每一个有需要的马来西亚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援助,不分种族、宗教和其他社会背景”。然而,“在全球化的时代,我们需要营造更有活力的环境,从而加强马来西亚民族在国际上的经济竞争力与适应能力,协助国家克服2020宏愿中的第九各挑战。无论如何,我们同意,这改变必须循序渐进,更必须以全民的共识为先决条件。由于土著占贫困马来西亚人的大部分,有效的’扶弱政策’将会确保土著仍然是最大的受惠群体。 ”

他也提醒,《诉求》在去年9月23日由拿督斯里林良实、拿督斯里林敬益和拿督刘贤镇代表内阁原则上接纳。

最后,他澄清:一、《诉求》“没有极端主张”,“从不曾有意伤害任何方面的感受”,工委会“不应该与“共产党”或者“澳慕阿纳集团”相提并论;

二、《诉求》“超越种族和政党,绝对不是对政府或任何人的一种要胁”,不是要求,“只是民主社会中民意的正常反映”;

三、其提出“并不是因为马来人的分裂” ,华团早在1983年的《国家文化备忘录》、1985年的《全国华团宣言》、1989年的《经济备忘录》到1997年的《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纲领》,都曾提出反对将国民依据种族区分和种族固打制。政党包括马华、民政也曾提出类似观点。他期望,这些“巨大误解”将会随着与首相的这次见面而冰释。

马哈迪在郭全强发言完毕后,接下去发表了54分钟的即席演说中宣称,马来西亚比其他国家和谐及平安,因为政府考虑了每个族群的利益。“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每个人都会有所不满。如果每个人都满意,事情就不对劲了。如果他们有所不满,应该在闭门的场合提出,不是公开宣扬。不然,就会有反击(counter-reaction),那局面就不是你或者政府所能控制的。”

会谈一开始时,他就质疑诉求工委会的代表性。“你们说你们代表马来西亚全民,我不认为你们有权利如此说。你们今天的代表清一色是华人,没有马来人。你们只能说你们代表一部分的华人。我甚至怀疑你们所有成员会完全赞同你说的话。你们未曾征询他们意见。”

他辨称,马来西亚没有平等,因为“财富在华人手里”,并挑战诉求工委会:“如果你们要,可以去调查。在推行新经济政策(NEP)之前,马来人只有少过2 %的全国财富,而华人与外国人所占比重分别是30%与60%。他甚至宣称,(今天)马来人(财富)超过20 %。我们是在说谎。真实的数字远远少过20%。许多城镇只有很少马来人。沙登、蒲种还有许多城镇,已经成了华人的肥地。他表示,在马来西亚,每个人都被平等对待;政府对土著的优惠,也不过是那20%,以便协助他们提升。”

他说:“我们(政府)容许一些我们不应容许的。举例说,马来人最终把合约给了华人。阻止它是不容易的。缴付所得税者中,名列前茅的都是华人,因为他们有钱,在私营化计划中有许多华人公司。许多路是华人公司建的。拥有森那美、Guthrie的国家能源公司,有一个屋业发展计划就委托给华人处理。马来人甚至买不到屋子。我们不能公开这些数据,以免触怒马来人。”

他以这种不平等所可能引起的社会动乱来合理化马来人的政治支配与经济特权。“除了政治权力之外,马来人拥有的东西很少。我们给予乡下选区较大的比重。因为如果我们实行‘一人一票’,他们将会失去政治权力。他们将会发动暴动,因为他们一无可失。在1969年,马来人烧的是华人的商店和汽车。今天,我们确保,如果他们再烧,他们会烧到自己的商店和汽车,即使在经济衰退时期,这里没有暴动。他们没有烧华人的屋子,杀害华人,强奸华人女子。”

他强调,马来人中产和上层阶级都很少。因此我们要扶助一些马来企业家:例如HalimSaad, Tajuddin Ramli。我们却被指责实行“朋党主义”。我们坦然接受这罪名,因为我们需要减少种族之间的不平等,在单元种族社会,贫富之间会有冲突。在多元种族的社会,如果富人分布在一个种族,而穷人又分布在另一个种族,那么种族暴动将会发生。我们有这样一个印象。华人富而马来人穷。经济的不平等会产生冲突。“然而,他宣称政府并没有向共产党般劫富济贫,而是扩大经济蛋糕然后把较大的一份—“新的东西”—给土著。

他更辨称,马来西亚行政系统虽然不完美却良好,公务员以马来人居多,是因为他们不能进入私人界。政治稳定倒过来帮助华人经商成功。他的许多华裔朋友告诉他他们在新经济政策下受惠不浅。

他否定绩效制,认为“如果单凭成绩录取大专生,那么80%大专生都是非马来人,马来人只有20%。如果专业人士都是华人,而非专业人士都是马来人; 你认为马来人能够接受这种情况吗?我们如何能够不以族群为依据给予不同对待?马来人必须受到保护。 ”但他同时表示,马来西亚有600间私立大专院校,几乎全是华人学生;而政府大学有固打制,保留60%学位给马来(土著)学生,但是非土著也有40%。他语 锋一转,批评马来学生不争气,入学的虽占60%,真正能毕业的只有40%;不关心政治的华人学生成了表扬对象。我公开指责他们(马来学生):“你们不读书。”你们去参加示威。我们有要读书的华人。他们要我中止私立学院,因为那主要是为华人而设的,那是真的。我告诉他们:‘我不能因为你不要读书而别人要读书就关掉大学。

他也反对不分族群消灭贫穷。如果你不是土著,政府不能给你。固然有华裔穷人,但马来人穷人更多。如果政府再帮助贫穷的华人致富,马来人及华人之间的差距会更大,因为贫穷的华人会愈来愈少,而贫穷的马来人还是一样多,因为马来人没有掌握到致富的能力及技巧。他在临结尾时说:或许有一天,当马来人和华人一样行时,我们可以忘却彼此的不同。不是现在。

他认为华人应该比较马来西亚与周遭国家华人的待遇,并一再举印尼为例,除了排华暴乱,那里没有华校,华人不会讲华语,只讲马来语,没有华文姓名。菲律宾、泰国、美国、英国等都没有华校,在马来西亚政府却允许它们存在;而且华文小学和中学比政府的学校更大更豪华(马哈迪装傻或善忘?华小的资金大部分都是来自华社的资助。)。他宣称:如果我把这种情况告诉马来人而他们也开始(组织)他们的社团和(提出)马来人的诉求,那类似1969年的种族冲突必然会发生!如果万一马来人也提出诉求要关闭华校,我将我无法处理。我们将会有如印尼的局面。我不认为它是好的。

他并举例说,政府今天允许舞狮,但是并没有告诉马来人,因为他们将会愤怒抗议。言下之意,许多事只能做,不能说。“土著、华人、印度人,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他所要的所有东西。

他以此解释政府为什么必须要强大。如果政府衰弱,它就需要理会每个族群的非分要求。所以,我们需要三分二的多数。如果你作出不合理的要求,政府将会说不。我们一定要如此做。这是一个平衡动作。如果我们理会(entertain)你们的要求,马来人会对我们不满;如果我们答应了马来人的要求,你们会对我们不满。这不容易做。他自豪地表示,强大的政府正是马来西亚这个多元族群国家成功的关键。在1969年后,我们再没有种族冲突。1969年时,他们(外国人)说,马来西亚已经完了。但是,敦拉萨、敦陈修信、敦山斑丹一起坐下来,想了一个方程式。这方程式如此成功,以致南非都要来向我们取经:你如何扶助土著而不必取自他人?’我们的秘诀是让每个人都不高兴。

对于内阁在《诉求》课题上出尔反尔,他较后对其中的权谋考量直认不讳:大选期间, 你们提出一个政府很难接纳的诉求,但对马华及民政却是一个威胁,而他们是我们的伙伴。他们需要你们的支持。如果我们不接受《诉求》,选民可能转向支持反对党,所以(林)良实只好接受你们的诉求。可是,他们同时也要考虑到我们。最后,谁会嬴 ?在华人中会是行动党,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好事。在马来人当中,回教党会胜利。诉求工委会绝对可以私下对他或者马华、民政提出要求,但是,在大选前提出就是在威胁政府。如果政府失去华人支持,回教党将会有很多人当选。

他表示,有些议题只能在经济咨询理事会(MAPEN)这样的闭门论坛里讨论;而蔡国治公开发出要求改变政策的声音,是犯了错误,偏偏工委会有紧接其后再提出诉求。我在国庆时发表了措辞非常强烈的献词。我要传达一个非常严重的警告。我不这样作,你们就不会当真,现在不要提(诉求)。以前,良实说它(诉求)是好的,他是在要胁下说的。我们现在不能实行它。你们可以见我或者良实。

马哈迪并宣扬政府经济政策对华人的好处,不点名地批评倾向东亚金融危机期间主张经济改革的安华。如果政府选择国际货币基金会的方案,外国人就会入主大银行和工业,掌控大局。一部分华人将能够生存下来。但是,大部分将为外国人工作。政府对外国经济势力入侵说不,不单保护马来人,也保护华裔公司。对我而言,任何企业的失败就是政府的失败。税是企业缴的。他质问,眼前政府虽然将多数机会留给马来人,但是如果政府政策果真都对华人不利,华人怎会发达和成功?

他也批评回教党缺乏执政能力,尽管他们或许对宗教有很深认识。他也质疑回教党善待华人的真实性,宣称所谓让西海岸猪农迁去丁加奴养猪是回教党的宣传伎俩,因为那里95 %是回教徒,没有适当的地点养猪。相反的,国阵却允许马来西亚这个穆斯林国家拥有本区域最大的养猪场。立白疫灾时,政府出动军队毁猪,还花钱赔偿猪农。虽然赔偿数额不可能让每个人满意;这一切政府都没有自吹自擂。另一方面,政府因为没有就“口蹄症”赔偿马来农民,反而在选举中成了攻击对象。

马哈迪强调,政府公平对待各族;虽不完美,却是华人所能够得到者中最好的。他表示政府会允许华社在文化、语言、教育等方面的要求,但是华社不可提敏感课题,因为马来人还没有足够的信心。他举被爱尔兰、印度的族群冲突为例,警告不要去打扰现状;否则,大家都无法阻止事情发生。他质问:你们要什么?人民互相攻击,还是一点牺牲换取大家和睦共处?你们回去思量。这是你们的国家,一如是我的。你有你的权利,但请你明智地履行权利。你们回去想想政府是否真的歧视(华 人)?我们没有。我们只是在平衡各方。他最后说这份文件(指主席致词)是你们的看法。我也表达了我的看法。我不要辩论。你们回去再讨论。

工委会副主席周素英提出整场对话会中唯一问题:东合自由贸易协定AFTA 将在2003年开始推行,面对自由化的市场,政府现有的政策是否影响我们的竞争力?马哈迪强调稳定压倒一切,并认为马来西亚不能够接受全球化现在的定义。如果马来西亚开放让财雄势大的外国银行在全国设立分行,本国银行将承受不起竞争而被接管,最终马来西亚人将没有银行。如果福特入主国产车,他们将会以国产车没有效率为由结束营运。因此,马来西亚必须采取保护政策,直到我们的人足够强大为止。

马哈迪最后表达希望工委会代表能够明了政府运作的方式(government pattern),站起来和每一个代表握手,就走出会议室。这次会面严格而言是工委会与首相各自表述,没有对话;但是它给了双方一个下台阶,平息8月的风波。

下一章将出现华社永远蒙羞,认贼作父“敬茶”相送的一幕!《1999年华团大诉求》最终章:屈膝为奴,为大家诉说华社内有不争气的家伙在“暴徒”的恐吓下屈膝“投降”!

《1999年华团大诉求》第一章:国阵一诺千金

踏入8月份,马来西亚从英国殖民地宣告独立及拥有主权迈入第56年,成为了独立超过半个世纪的国。每年,庆祝这个深具意义的节日,唯独今年的国庆主题“一诺千金”、标志和歌曲充满了争议,可谓是有史以来第一次遭受到如此劣评如潮,看来这是因为人民看到国阵的无能及对国阵政府在过去50年来的信口承诺反感了,显示着爱说谎的国阵开始得不到人民的响应与支持了,国阵政府又再一次丢脸丢到国际去了。

把《一诺千金》当成国庆日的主题,无非国阵政府是想借披着圣人的外衣,甚至还在歌词中提醒国民要报恩,除了在宣传自己的口号,还硬性要求各族支持国阵,可见国阵在即将来临的全国大选面对自信的危机,企图利用“我是圣人”来为自己的道德地位加环,甚至还可以借此地位来标签反对党不爱国,一直政治化国庆庆典。

有人说,国庆主题并不是大课题,根本不需要小题大作,既然国庆是属于全民的庆典,国庆的主题理应以塑造国民身份、引导爱国意识为标杆,为全民提供一个努力朝往的方向、或是倡导一种爱国团结的正面价值。至于这个“一诺千金”嘛,则纯粹是阿Jib哥用以吹嘘国阵政府兑现了对人民承诺的竞选口号,毫无价值。

发生这种国庆主题曲的争议,非但显示国阵政府继续停留在党国不分的无知状态,还自取其辱地用尽一切属于国家的公器和便利来为自己的政党自我宣传,把国阵政党的口号(Janji Ditepati)当成全民同庆国庆日的主题、歌曲和口号,简直让人反感和质疑政府的动机。

因此,国阵领袖不应该一方面高喊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另一方面却在国庆庆典上做出各种分化国民的措施。马来西亚本来就是一个,根本没有两个或三个,但是如果没有妥善处理党国的议题,很可能就会导致不必要的分歧。老黄卖瓜,自赞自夸,至少他手上还有瓜;如果纳吉手上根本空无一物,在上台当首相时向人民提倡的转型方案,只剩下大马计划,但却还可以自赞自夸,这个人恐怕不是老黄,而是老千了。

看透了好事多磨的常态,习惯了峰回路转的剧情,华社竟然出奇地冷淡,并未配合纳吉马华演出歌功颂德的感恩戏码!事情的后续发展,应该也将证明华社这数十年来并没有被白耍,毕竟我们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将手中的选票投给民联,让改朝换代之心更加坚定,让未来的大马充满希望。

在这国庆月当中,再加上第13届大选的脚步已经愈来愈近,战鼓随时随刻都会响起。目前的局势国阵选情告急,马来西亚自立国以来首次政权轮替极高的可能性会出现。其中一个因素是马来选民三分天下,巫统公正党、回教党。自从国家1969年513事件发生后,政府将它列为财富不平衡导致的种族事件,但历史学者已经将之真相还原,513是一起夺权的阴谋,种族流血是为政客操弄所致。在1971年开始实行地土著新经济政策,多年来受到惠利的主要是巫统核心权力内的马来人,与权力沾不上边的马来人所获得的协助非常微小,占全国各种族贫富差距…最大的竟然是《新经济政策》下的马来人,受过教育城市年轻一代的马来人对巫统的权贵极其反感。

308大选掀起了一场政治海啸,高傲的国阵轻敌之下5个州落入在野党的手中,虽然较后时发动了霹雳政变以肮脏不光彩的手段夺回,但人民的醒觉已经不是强权利诱能阻挡得了。从709到428净选盟的干净选举大集会看到出席者不乏各大民族,随着国民的教育提升,见识的增加视角也随着宽宏,政治意识已经提高,马来票不再是国阵的铁票。现在又到了国阵要靠华人票保政权的一刻,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见了纳吉临危喊出“一诺千金”的口号,不禁让人想起1999年,在这个时候有必要提醒大家勿忘华社在13年前受尽屈辱的历史,至今让人难忘的一幕《1999年华团大选诉求》!

比较年长的人应该都还记得1999年华团大诉求事件,想当然尔,很多人也都记得,当时的首相马哈迪因为革职安华事件,而导致马来选票大分裂,国阵选情告急。

说到这事件,其实要由1997年所发生的亚洲金融风暴谈起,当时的马来西亚同样未能幸免,在经济上受到巨大的冲击,让大马面临自独立以来,最大的经济危机的挑战,让局势急转直下。而当时身为副首相的安华,则是倾向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方案,他认为大马必须实行紧缩政策,包括停止大洒金钱,去挽救一些与巫统关系密切,但管理不当濒临倒闭的朋党企业,必须马上停止大型的白象工程,以提高利率、克服赤字,并且全面进行政经改革。

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当年在大马经济蓬勃的时候,是马哈迪刻意将大儿子米占马哈迪塑造成为《马来人的商业奇才》;当年米占马哈迪靠其父遮荫下,原本拥有大马最大集装箱上市公司《Konsortium Perkapalan》;并且同时掌控5家挂牌大型企业,身家估计为20亿左右;更曾经跻身大马年度20大富豪榜。但是1997经济风暴一来,这位《马来商业奇才》立刻被打回原形!安华就是因为在这事件上,不肯动用国库里的钱去拯救米占,因而得罪了马哈迪。

另一方面,马哈迪为了要缓解企业界困境,主张放松资金、降低利率和恢复一些大型工程。过后种种的人事变动,显示两人破镜难圆。在1998年9月,安华被革职及逮捕,甚至被指控贪污和“不自然”的性行为,国内政治局势就开始出现动荡不安了。

安华的大批支持者,在吉隆坡不断举行集会与游行抗议,高喊“烈火莫熄” (reformasi,即改革) ,镇暴警察好几次都以催泪弹与发射水炮驱逐群众。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当时这群安华支持者走向街头的时候,有一些华裔知识分子和年轻的活动者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尝试跨越种族局限,突破“华人不管马来人之事”的旧有观点。但是在整体来说,大部份的华裔还是选择隔岸观火,许多人都认为华人当时的心态,是因为过于保守及想要维持现状,而不想动。

由于安华事件,让原本属于国阵铁票的马来票被分化了,马哈迪为了骗取华人选票(记得,我特别用《骗取》这个字眼),就通过马华总会长林良实、民政党主席林敬益和砂拉越人联党的刘贤镇,对华团代表虚与委蛇,表明国阵《原则上接纳》华团所列出的各项诉求条文。因此,1999年全国大选,华裔选票集中投给国阵,弥补马来选票分裂所产生的缺口。助国阵继续取得大胜,以超过3份2多数议席,继续执政。

可是,当国阵成功过河之后,就马上抽板了,不仅跟华团翻脸,直接不承认《原则上接纳》的承诺,还反口指责华社所提出的欣求,其实是在要挟国阵、意图不良,并说华社的行为就像共产党一样! !

此话一出,当时的巫青团马上闻声起舞,扮演急先锋的角色,率先带领团员到隆雪中华大会堂进行示威抗议,并且恫吓要火烧雪华堂! !也因为如此,才让当时的《华团大诉求》在国阵的恶意诬蔑和打压之下,开始荒腔走板了,更可悲的是当时的一班患上严重《骨质疏松症》的华总领导层,在马哈迪献媚撒娇之下,令整个《华团大诉求》终于胎死腹中,为大马华社烙下锥心之痛!

马哈迪在当时的大马面对经济面风暴期间,宣布退位,嘴上说是让贤,但却选择当时是三位副首相当中,最儒弱的阿都拉上位,目的是为了方便继续垂帘听政,操制国家大事。但他想不到的是,阿都拉有一个很聪明,但不是好人的女婿凯里,话说是阿都拉的智囊团,他的一连串计划让阿都拉在2004年国选大胜。大胜之后,阿都拉也在该智囊团的献议之下,腰斩了马哈迪所有的发展计划,可说是断其财路。此举一下,阿都拉政途不长远是可以预知的了。

后来,阿都拉表面上宣布告老返乡,当时在巫统内部势力愈强的纳吉上位。话说,当时被潜水艇贫污事件及蒙古女朗事件,纳吉当然是想尽办法上位,唯有在权位上得势,他才能压得住一切的事实。

从1999年华团大诉求事件,到如令相隔了13年,马上就要面对第13届国选前的今天,国阵的选情再次告急,而这次选情告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巫统、公正党及回教堂开始出现三分天下的情况,再加上国阵的土著新经济政策只照顾到一些群组的利益,许多中下阶层的年青土著都没有实际受益,让贫富差距愈来愈大,造成不满。

所以,在这个时候,国阵几个成员党,又故计重施的开始来向华社示好,他们又开始口口声声说,“华社是国阵最好的朋友,而国阵向来都是对华团的要求几乎都是有求必应的,所以要求华人在即将来临的全国大选,将选票投给国阵!”但经历过1999年华团大诉求事件的人,肯定对该事件的记忆犹深,不曾忘记过国阵带给华人的羞辱和欺骗,因此,现在看到国阵又来甜言蜜语,应该都忍不住想要呕了吧!

其实今天的华社,对于纳吉、慕尤丁、希山姆丁等巫统领导人的嘴脸,都深感厌恶痛绝的咯,尤其是看到马华的蔡细历、民政的许子根等人,更是觉得这些讲一套、做一套的政治家面目可狰!老前辈留给我们一句话《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想当年被马哈迪、林良实、林敬益、刘贤镇等人一起联手出卖过的华社,今天面对国阵的乞求选票,还要继续上当受骗吗?

至于,时下较年轻一辈的朋友,或许还不了解什么是《1999华团大诉求》?也不清楚大诉求的内容是什么?那么今天,就让我为大家讲述一下这一段欣求的典故,尤其将华团大诉求的前因后果,仔细说给大家听。如果,要了解华团为什么提出《大诉求》,这一切,就必须细说从头了…..

众所皆知,我国是一个由多元民族、多种语文、多元宗教及多元文化所组建的国家。在大马独立前,各族人民在交往与合作方面都和睦。自1957年独立后,大马初期在各领域仍然呈现多元开放的精神。可是随着政治环境的不断变迁,各民族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地位与处境,开始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较极端改变。

逐渐来到50年代末至60年代开始,一股极端而狭隘的民族主义单元化思潮开始抬头了,导致各项带有种族主义单元化的政策,也开始通过法令或行政措施等形式,广泛在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等重要领域逐步加以贯彻。

到了1971年,文青体育部所召开的国家文化大会上,还通过及制定国家文化政策,同时颁布“塑造”国家文化的三项原则,其中包括马来西亚的国家文化必须以本地区原住民的文化为核心;其他文化中有适合和恰当的成分可被接受成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回教是塑造国家文化的重要成分。

针对这项有强烈同化倾向的文化政策,华社也提出了强烈反对及抗议。直到1983年,为因应局势的变动和需要,推动了董总、教总及各州中华大会堂及商联会等联合成立了“全国十五华团领导机构”。因为它凝聚全国华人社会的力量,领导进行捍卫民族合理权益的斗争,所以当时被拥护为我国华社最高领导机构。

马来西亚各州大会堂暨董教总等华团领导机构于1983年3月30日联合向文化、青年及体育部提呈《国家文化备忘录》,“为了响应文化、青年及体育部的要求,特联合提呈这份备忘录,原则性地表达了华人社会对国家文化问题的基本观点,作为当局检讨有关政策的参考。”

全国十五华团为抗衡极端的种族主义及单元国家文化政策,在槟城召开文化大会,并于1983年及1985年向政府提呈华社对国家文化看法的《国家文化备忘录》(简称《文化备忘录》)。

《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的签署发表,表达了华社对过去有关当局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言及教育各领域未能给予各族基本的平等权利,而深感不安,它要求当局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基于联邦宪法、国家原则,以及联合国人权宣言的基础,确保我国基本人权及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并且明确指出在我国这样一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里,应以) 我国各族文化的优秀因素是国家文化的基础、 科学、民主、法治精神与爱国主义思想,是建立共同文化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共同文化价值观应通过多元民族形式来表现、 国家文化应基于民族平等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来建设,这四项大原则来建设“国家文化”。

其实,当时的华社也是为了要让国阵政府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给于人民,尤其是华社基本人权、民主人权,同时,在联邦宪法、国家原则、联合国人权宣言四项建设国家文化的原则上,去捍卫及争取民族的合理权益。之后,各州中华大会堂、总商会及董教总共15个华团形成华社的领导核心,于1985年,更联合其它主要华团共27个单位签署了历史性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 (简称《华团宣言》)。

全国15个华团领导机构也于1986年1月9日成立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借以贯彻1985年10月12日公布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然后,就来到了1998年,由堂联(华总的前身)草拟的《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纲领》(简称《华团总纲领》),基于这份文件对时局的乐观评估,以及在前两份文件的沿续性方面,让华团产生疑虑,这份文件也在争议声中,由堂联联合部分华团共同签署。

当时的《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可说是表达华社普遍及长期愿望,也确立华社所拥有的至高地位,成为当时全国十五华团乃至日后全体华社掷地有声的最主要的长期奋斗目标,是执政者不可忽视的民意。

从这两份《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的精神实质文件延续发展,加上基于热爱国家与关心民族前途, 11个全国性华团,其中包括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校友联总)、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留台联总)、马来西亚广东会馆联合会(广联会)、马来西亚福州社团联合总会、马来西亚广西总会、马来西亚三江总会、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华社研究中心,草拟了一份获得二千多个华团联合签署之《1999年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简称《大选诉求》)。

该份诉求可说是建立在全民团结及维获我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基础上,而不是以种族主义为中心点,因为华社了解唯有通过平等及毫无歧视的基拙上,落实扶弱政策(Affirmative Action )的实施,以保护及提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出发点,而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仰,才能营造有利的环境,促进各民族团结与互助友爱,并从中采取步骤,废除一切领域的”土著/非土著”的区分。华社也希望国阵政府能落实议会民主,民主的意义不仅限于每五年投一次票,各级政府也都采取民选制,以体现议会民主的精神实质,并确保选举公正廉洁。

(诉求之参考资料源自http://web.jiaozong.org.my/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11&Itemid=3 )

在诉求的部份整理中,让我们看到的是:
(一)促进国民团结:当时的华社也针对选区划分作出要求,认为政府必须贯彻“一人一票”之原则,不同选区选民人数的差距恢复独立初期以不超过15 巴仙为准的规定,以避免选举制度里不同选区之选民人数出现巨大差异的情况, 上议员必须民选,以维护我国的人权、正义、和平与自由。同时,恢复举行地方政府选举,以维护人权及伸张正义,以保障全民的政治、社会、文化与经济权益。

(二)落实议会民主:华社也认为政府必须认可及签署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与联合国人权协定、 扩大政府刚成立的人权委员会,而且司法系统与总检查署应是独立机构,以确保其独立性与代表性。同时, 为迎合时代趋势,实施已久的内部安全法令应予以废除,并制定资讯自由法令,包括修订职工会法令、煽动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警察法令、大专法令,以符合人权标准及时代的需求,以保障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的权利。

(三)维护人权及伸张正义:当时的华社也早己对国阵政府贪污的指数汗颜,并认为贪污是国家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所以大担要求重组反贪污局,使它成为向国会负责的独立机构、 制定法令,规定所有当选的人民代议士和高级公务员必须公布他们的资产。同样身为大马公民的华裔,独立以来都无不在冀望着政府落实公平的惠民经济政策,废除“种族固打制”,代之以按能力分配制度(means-tested sliding scale )

(四)杜绝贪污:认为政府应全面检讨我国经济政策,以克服在金融危机中所暴露的弱点,以促进所有中小型工业的现代化与发展,以制定及落实永续性农业政策,公平及合理地分配土地给极需耕地的各族农民,为所有领域提供公平及充足的支援,包括养猪业。

看到今日国阵政府如何诺用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及其他公共基金,再看看当时的华社诉求中,就有一项认为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及其他公共基金须拥有足够的雇员组织代表,以确保他们的基金应用得当。华社也呼吁政府重新检讨欠缺透明、并已造成商业垄断,加重人民的负担,并助长了朋党主义,不利经济的发展的私营化政策。

(五)公平的经济政策:在华社要求私营化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公开招标及设立公共事业委员会,监督及评估私营化项目,制定反垄断法令,避免私营化领域被垄断,以保障公众利益。

医药方面,华社也认为公共医药服务企业化计划必须取消,让全民特别是低收入者能够享有廉宜有效率的公共卫生服务,城市范围内及所有提升的路段,不应私营化及征收过路费,检讨排污服务私营化计划,以减轻消费人的负担。

(六)重新检讨私营化政策:我国的一些公共设施被私营化后,虽然为人民提供了许多的便利,带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却由于其操作欠缺透明,私营化已造成商业垄断,加重人民的负担,并助长了朋党主义,不利经济的发展,故而要求私营化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及应公开招标,设立公共事业委员会,监督及评估私营化项目,以保障公众利益、取消公共医药服务企业化计划,制定反垄断法令,避免私营化领域被垄断,城市范围内及所有提升的路段,不应私营化及征收过路费。

(七)开明、自由及进步的教育政策:为迎向新世纪的挑战, 当时的华社也发现了唯有开明、自由及进步的教育政策,才能让国内教育顺利发展,故而特别关注的《 1996年教育法令》 并未公平对待我国华裔、印裔及其他少数民族母语教育的发展,应全盘检讨我国教育政策,重视教育在开发人类潜能、满足社会人力资源需求,以及培养学生创造力、自发性和学习技能。要求修订《1996年教育法令》,以反映《1957年教育法令)原来列明的国家教育政策,确保各族群得以使用、教授及发展其母语。在华、印人口稠密地区根据需要增建华、印小学,以确保各族学生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不受剥夺。

华社也希望政府解决华小长期短缺数千名教师及印小教师不足的困境, 政府应放弃宏愿小学计划,不调派不具华文资格的教师出任华小高职,以确保华小不变质,并确保所有语文源流学校在拨款、师资培训、课程设计、教材编汇、基本设施及硬体建设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包括最近拟议中的精明学校计划,只要任何学校拥有至少五名任何族裔学生,即将学生母语(POL )班列入正课。

另外,在这一项教育诉求中,也包括为我国的各母语教育体系落实正规教育计划,提供师资训练和课程教材规划、 增加教育拨款、 改善及调整教师的薪资、 推行学生助学金与货款制度,并不分种族地以按能力分配制度(means-tested sliding scale)加以分配、承认我国华文独立中学的统考文凭、 允许增办独中,资助独中发展、 按人口增长的比例增建小学、中学、大专及大学、承认符合国际学术水平的各大专学位,包括前南大、中国大陆、台湾及其他非英语体系国家的各大专学位、 废除大学收生固打制。

(八)让多元文化百花齐放:由于,我国是个多元民族社会,然而政府所推行的国家文化政策,却以单元文化以偏概全,导致我国丰富的多元文化无法百花齐放。纠正过去的错误的关键前提是:制定国家文化政策,必须以民族多元化为基础。华社也提出制定更开明的多元艺术和文化政策、 提供艺术奖助学金,同时推动所有我国民族的文化活动、 各级政府部门都应该鼓励多元文化主义( multi-culturalism )、 国家艺术和文学奖励金的分发,应不分种族、语文,开放给所有我国人民、 我国各民族、各宗教的文化应该得到官方文化机构和媒体的公平对待,并鼓励及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 鼓励及教育我国各民族相互尊重彼此的宗教,加强各宗教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让我国各宗教在传播、发展、享用官方资源以及媒体的报导方面,应获得公平的对待。

(九)环境保护华社也认为所有涉及高原、森林、湿地、义山等足以破坏自然环境或历史文物古迹的发展计划必须受到更严格的管制,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应严格执行,故而也要求建设水坝应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基本条件、 实施严格的能源与水源保护措施、在宪报上重新公布所有森林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同时,华社也要求政府严格加以执行现有保护森林与环境的法令,防止滥伐森林活动,并应奖励使用太阳能及再生能源工业, 征收能源消费税以及碳气和其它有害废气的税务、 美化义山,并确保义山不因发展而搬迁。

(十)新村的发展及其现代化:全国四百五十二个新村共有一百五十万华裔人口,这些新村已有超过五十年的历史,却仍被排除在经济发展的主流之外。新村的许多基本设施仍有待改善,许多村民仍未获得或更新地契,也正因为如此,当时的华社也不忘提出希望政府能够确保所有新村居民在近期内获得地契,尽快完成新村发展蓝图,按照人口比例拨款给新村,以及分配足够的土地给乡区和新村的农民。

(十一)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华社认为政府应更积极的落实居者有其屋的政策,以解决中下阶层人民的住屋问题,所以要求各州政府应拨出更多免费土地,以兴建中价及廉价公共房屋、 确保廉价屋获得公平分配,避免不符合条件者获得廉价屋,并实施“先租后买”的制度,协助贫穷阶层实现居者有其屋。

(十二)保障妇女的权利:华社亦十分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认为妇女的权利应该得到政府及私人界的重视,故而要求政府支持我国妇女非政府组织发起的“1999 妇女议程”,来提升专司妇女事务的政府部门的职能,及促请政府和私人界为在职妇女设立照顾儿童的服务和设备。华社也认为政府应严惩任何对妇女和儿童使用暴力者消除一切歧视妇女的现象。

(十三)公正的大众媒体:政府本来就不应该预大众媒体的独立与公正运作,让大众媒体更加公正,所以华社也提出要求政府废除每年更新出版准证(KDN)的有关条例,让广播局更加独立与公正。并希望政府鼓励更多私营传播媒体的设立及增拨华语新闻时间。

(十四)建立人民对警方的信心:近年来警方办案方式引起普遍的关注,为了不动摇公众人士对警方的信心,华社也要求国阵政府设立独立的法定调查委员会,调查所有警方滥用权力和暴力的投诉,并公布调查结果,惩罚滥权者,以改善警队素质,调整薪金,完善招募程序,建立负责、人道和正直的警队。

(十五)改善社会福利:由于每个人都有权力尊严地生存并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以面对失业、生病、残障、年老、死亡和任何人力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华社因此要求政府增加医疗卫生的拨款,特别是在有关疾病防疫的方面及加强基本保健和健康生活的意识,以照顾妇女、儿童、长者和残障人士所需,为年青人提供康乐设备,引导他们活出积极健康的人生。

(十六)尊重工人的权利:尊重一直以来都是华社重视的礼仪,尤其是帮助促进国家建设之工人的权利,更是应该受到重视,华社认为工人应该享有公平的工作条件,以及符合国际劳工标准的安全、人道和民主的工作环境的权利,故而要求政府肯定电子厂员工成立全国职工会的权利,并以立法来确保所有工人尤其是园丘工人享有合理的最低工资。

(十七)扶助原住民:原助民生活水准低,拉高国内赤贫水平,因此在最后一项诉求当中,华社也针对这项问题,要求政府必须确保原住民的保留地,让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土地和资源,同时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以上华社大诉求文件于1999年8月16日通过媒体发布后,在短短的一个月内,除获得朝野各政党的认同,至1999年大选前,《华团大选诉求》获得全国2095个华团热烈响应及签署。

不仅如此,在当年9月23日,诉求工委会与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民政党主席林敬益、人联党刘贤镇等多位内阁部长对话;当时,林良实、林敬益及刘贤镇代表内阁表示“原则上接纳《华团大选诉求》”,但却在选后,即国阵重掌政权后,发生过河拆桥,神人共愤之事!

打从以上《1999华团大诉求》前因后果的说明,我们看到国阵于1999年国选中,在获得华社大力支持胜选后是如何出尔反尔!《1999华团大诉求》第二章,将继续跟大家讲述,国阵获得华社大力支持胜选后是如何出尔反尔,巫青团上门恫言火烧雪华堂的来龙去脉!

By: 笑看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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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末罗游国到马来亚(下)

根据《Suma Oriental》的葡萄牙裔作者Tomé Pires,虽然在十五世纪的马六甲至少有61种不同的种族及使用84种不同的语言。但马六甲王朝的人民当时自称为Orang Malaka(马六甲人)或hamba/anak Malayu(马来尤子民)。而马来尤这个“国籍”在起先只是限于皇族与其后人使用。

开辟马六甲王朝的拜里米苏拉(Parameswara)是不是马拉尤人呢?这就有待学者们去证实了。因为单是拜里米苏拉本身的来历,比较主流的就有两种版本。

第一个是根据《Sejarah Melayu》(马来纪年)。这文献说拜里米苏拉的祖宗就是亚历山大大帝,他后来有三名拥有“神力”的后代王子在巨港的Siguntang山上一同出现。最小的王子就当上了巨港的王,号称Sri Tribuana(Tri是三,buana是benua的古字,意为大陆,Tribuana是表示三处地方的王,分别是指爪哇、苏门答腊与马来半岛,但也有人说是指巨港、民丹岛(Bintan)与淡马锡),也叫做Sang Nila Utama。他从巨港坐船到民丹岛,娶了那里的公主。后来他又乘船到淡马锡(Temasik),在那里发现了狮子,然后就在那里成立了新加坡,并老死在那里。后来满者伯夷讨伐新加坡,继承父亲王位的Parameswara(《明史》译名为“拜里迷苏剌”)才逃到马六甲,并成立马六甲王国。

至于第二个是来自《Suma Oriental》。作者说这位王子的名字是Permaisure,是为了逃避满者伯夷的讨伐,才离开巨港。后来他到了淡马锡,杀死了那里驻守的暹罗总督,并在那里定居。这件事激怒了暹罗,于是就派兵把他们赶走。Permaisure一群人才跑来马六甲建国。

无论是哪一种版本,这两样文献可惜都不是正史,只能当作参考。但也都说明了拜里米苏拉与巨港的皇室是非常密切的。而巨港则恰好曾经是马来尤王国的领地,尽管掌控满者伯夷皇室的爪哇人为当时的马来群岛霸主,尝试远离满者伯夷的拜里米苏拉是爪哇人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根据《明史/外国传/六》有一段关于马六甲的描述是这样的∶“永樂元年十月(1403年)遣中官尹慶使其地,賜以織金文綺、銷金帳幔諸物。其地無王,亦不稱國,服屬暹羅,歲輸金四十兩為賦。慶至,宣示威德及招徠之意。其酋拜里迷蘇剌大喜,遣使隨慶入朝貢方物,三年九月至京師。帝嘉之,封為滿剌加國王,賜誥印、綵幣、襲衣、黃蓋,復命慶往。其使者言:「王慕義,願同中國列郡,歲効職貢,請封其山為一國之鎮。」帝從之。制碑文,勒山上,末綴以詩曰:「西南巨海中國通,輸天灌地億載同。洗日浴月光景融,雨崖露石草木濃。金花寶鈿生靑紅,有國於此民俗雍。王好善義思朝宗,願比內郡依華風。出入導從張蓋重,儀文裼襲禮虔恭。大書貞石表爾忠,爾國西山永鎮封。山君海伯翕扈從,皇考陟降在彼穹。後天監視久彌隆,爾衆子孫萬福崇。」慶等再至,其王益喜,禮待有加。”

若这段描述属实,那么拜里米苏拉也真是有当王的命。因为明朝在听闻有马六甲这个地方时,就让尹慶在1403年来到这里拜访,之后发现“其地无王,亦不称国”,而且还是“服屬暹羅,歲輸金四十兩為賦”。明朝要“招徕”马六甲除了是要让中华商人在南海有个贸易转站(因为亚齐方面比较多是回教徒在贸易),也想控制暹罗在东南亚的势力。另一方面,一直跟随拜里米苏拉的海人(Orang Laut)都看上他的皇族身份,希望他能常驻半岛西海岸某地,好让自己的产物能在他的庇护下,名正言顺地进行买卖。

拜里米苏拉既有明朝作后台,又有海人拥戴,于是就在1405年到明朝接印受封,还向皇帝讨了石碑回来,以示有关封赐正统无讹。可惜的是,这块石碑的下落就不知在何时就不明了,不然也能证实《明史》的正确性。

之后,马六甲王朝的强盛让马来尤这个“国籍”更加声名远播了。那些从苏门答腊来到半岛闯天下的所谓“皇族后人”也爱称自己是马来尤人。甚至在1699年时,互相争夺柔佛王朝苏丹王位的集团都在强调自己的马来尤身份,以显正统。

另一方面,马六甲还没有被葡萄牙占领之前的人口密度大约有十万到十九万之间。之后就再也没有超过三万人。马六甲王朝的沦陷导致许多当地居民分散半岛各地,但他们都还保持着王朝时代的语言与风俗习惯。这些居民计有爪哇人,吕宋人,华人,古吉拉特人,南印度人,琉球人等等。而作为种族识别特征的语言与风俗习惯让这些人也逐渐被视为是马来尤人。

早期的马来尤人的形象是靠海吃饭的水手与商人。在17世纪时,松巴哇岛(Sumbawa)的马来尤社区就要求说,与其得到田地,不如豁免他们的港税。原因是他们都是水手和商人,不是什么种田的乡巴佬。18世纪时,一名来自Siak(硕坡)的逃亡王子就自称是马来由人,是海洋之子,善于乘风破浪。

一时间,那些水手与商人都爱成为马来尤人,说是某位马来尤统治者的忠心子民。澳裔东南亚历史学家安东尼教授(Anthony Milner)认为,那些传奇小说(Hikayat)如Hikayat Deli,就扮演了宣扬马来尤身份的教学角色。

但在马六甲王朝开国之前,半岛是如何的呢?


托勒密地图之一,图上最右的属地被标为“SINVS”(中国),图中像一大片叶子的就是黄金半岛,当时还不知道有苏门答腊岛的存在。

古希腊地理学家克罗狄斯托勒密(Claudius Ptolemaeus,公元90年~168年)依据前人所留下来的旅行纪录,而整理出共八卷的《地理学指南》(Geographia)一书中共附有27幅世界地图和26幅区域图。这些地图虽然不怎精确,但也画出了当时的半岛,并取名为“Aurea Chersonesus”(黄金半岛)。半岛上接近南端还标记着一个叫做“Maleukolon”的地方。这个名字与七世纪时候的印度朱罗王朝首都“Malaikurram”的发音非常相似。于是,有些学者就很高兴了,认为“马来”的“发源地”到底还是在半岛。当然,比起已经出土的文物及得以流传下来的文献,这种说法还是很牵强的。

一直到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初,那些欧洲制图员一般上还是把半岛标为黄金半岛。到了1800年代,英国、法国与荷兰的地图才普遍地把半岛改称为“马六甲”。

14世纪有一古爪哇文长诗名为《Desawarnana》,有关的内容古涩难解。历史学家对其中有关满者伯夷王朝的版图都有不同的见解,里面也提到有关半岛的情况。有的史学家认为半岛在当时被称为“hujung Medini”,也有人认为这是指古代柔佛的地名。不过,肯定的是,当时半岛的“老大”是Pahang(彭亨)。而其他已被“确认”的“国家”有Lengkasuka(狼牙修,今天吉打北部),Kalanten(吉兰丹),Tringgano(丁加奴),PakaMuwar(麻坡),Dhungun(龙运),Tumasik(新加坡),Kedha(吉打)等。


1635年的东南亚地图∶半岛已有人称为“马六甲”

而十七世纪的葡萄牙裔(马六甲出世,1563年~1623年)历史学家Manuel Godinho de Eredia在他那本《Malaca L’lnde Méridionale et le Cathay》(直译为“马六甲、南印度与中国之旅志”,成书于1613年)中把半岛称之为Ujontana。并说当时已有自称为“Malayo”人的居民。

而其实把“马来尤”从“国籍”当成“民族”使用的第一个人,竟然是开拓新加坡的莱佛士(Stamford Raffles)。他也是把本名为《Sulalatus Salatin》(直译为“诸王起源”)的这本“著名”史书改称为《The Malay Annals》(马来语则因此译为《Sejarah Melayu》,华语则是“马来纪年”)的人。要知道,莱佛士当时的意思是指那些以海上贸易为主的王国的人民,而不是所有马来群岛的人。

而第一个使用“Malaya”这个英文词汇的人是苏格兰裔的Alexander Hamilton船长。在他1727年成书的《A New Account of the East Indies》这本书中,把吉打与霹雳的港口泛称为“Coast of Malaya”(马来亚海岸)。

而首先把半岛指称为马来半岛的是《The Malayan Peninsula》(马来亚半岛)内的一张地图。这本书是Peter James Begbie在1834年所著。

而要到了约十九世纪初期,马来半岛这个词才开始固定被用来指示今天西马来西亚。这么说起来,把半岛冠以“马来”的这个主意绝对是英国的概念。历史名学者Richard Olaf Winstedt爵士也确认把半岛称之为“马来亚”是欧洲人的主意。

而本地的人却是怎样的看法呢?

在早期的本地文献当中,如今常被指称是半岛别称的Tanah Melayu,意为“马来之地”这个词既不常见,更不是用来指称半岛。在《Hikayat Hang Tuah》(汉都亚传奇)中,这个词一般上是用来泛指马六甲王朝的附属国,又或是马来人积聚的地区。在书里其他所用到的相似词汇还有Tanah Terengganu(丁加奴之地),Tanah Brunai(汶莱之地), 和Tanah Melaka(马六甲之地);至于Inderapura(印陀罗补罗,今天印尼的Kabupaten Pesisir Selatan(南海岸区))则被当成是Tanah Melayu。而汶莱,只算是个“外国”。

尽管马六甲王朝的领地涵盖半岛,但附属国如吉打,吉兰丹,彭亨,丁加奴等还是有自己的苏丹。这些附属国的子民还是会在意自己的“国籍”。这种情形一直到1930年代,那些马来“州属”(其实也不能称为国家。虽然苏丹还在,但已是英国殖民地,这里国家的定义变得很模糊)的协会(Persatuan-persatuan Negeri)的领袖只承认anak negeri,也就是本地人才能加入他们的协会,成为会员。反而那些刚从半岛以外的马来群岛移居而来的anak dagang,也就是外地人是不能加入这些协会的。

不过,要分辨anak negeri与anak dagang是很难的。因为米南加保人、武吉斯人、爪哇人等这些被本地马来人视为“外来移居者”的,早在十七世纪末期开始更加频繁地进入半岛居住。而实际上,外人迁入半岛居住的情况从几千年前第一波的原始马来人(Proto Malay)开始,就不曾停止过。

即使是致力于成立一个涵盖全马来群岛(Nusantara)的大马来共和国(在印尼被称为Indonesia Raya,在半岛就被叫做Melayu Raya)的Ibrahim Haji Yaacob也曾埋怨许多从半岛外的马来群岛移居而来的人都不认为他们是“马来人”。即使是土生土长的“马来人”更加在意他们的“州属”身份,自称是吉兰丹人,霹雳人等等,而不说他们是“马来人”。

说起这个常让他们引以为傲的词:Nusantara,本来却是早期爪哇王国用来表示那些没有受到爪哇文化政治直接影响,但却是爪哇附属国的国家。

注∶以上许多论点都是取材自丁海伦博士的两篇文章,分别是《‘Malaysianisation’ of the Melayu identity》(马来身份的马来西亚化)及《A plural peninsula or Tanah Melayu?》(多元半岛或马来之地?)。丁海伦博士(Dr. Helen Ting)是位政治科学家,她也是国民大学马来西亚与国际研究机构(Institute of Malaysian & International Studies,IKMAS)的研究成员之一。

注∶Ibrahim Haji Yaacob简介:非常赞同Mohammad Yamin在1928年的Sumpah Pemuda(青年誓言),期望所有马来人成为一个种族(不再分别种族原籍与国籍),使用同一个语文(马来文),同属于一个国家(一个范围包括今天的马来西亚、汶莱与印尼(当然还有最近才独立的东帝汶)的共和大国)。

为此,他曾秘密地加入苏卡诺的印尼民族党(Partai Nasionalis Indonesia),之后他在1937年成立了马来青年联盟(Kesatuan Melayu Muda,简称KMM)并与在印尼的苏卡诺保持联系。该组织表面上与英殖民相安无事,但暗地里却找上了日本蝗军,希望透过日军的势力,从英殖民手中得到独立。可是,日本在成功占领半岛后,并没有实践诺言,反而解散了KMM。而Ibrahim与其同党则加入了一个由日本殖民政府支持的马来兵团,称为Malai Giyuugun(马来义勇军),表面上他们与日军合作,暗地里却与马共的抗日军来往。

可惜,在日军战败投降后,英殖民政府既要追捕他,马共也发觉他们的斗争议程并不一致,马来统治阶级更不欢迎他的共和国理念。他只好继续留在印尼,追随苏卡诺,最后在耶加达老死。

来源:  《两尖历史》

从末罗游国到马来亚(上)

马来西亚宪法为马来人所下的定义为∶口操马来语、遵循马来风俗的回教徒。我们能说,至少在法律的观点上,语言、风俗与宗教能作为民族的识别条件。但是,在世界上,以宗教作为民族识别的,好像只有犹太人;而且,马来西亚的马来人的祖先也不是一开始就以宗教作识别条件的。至于风俗习惯,也真不好说。原因是东南亚在有史以来,就一直是东西文化的交接处。演变至今的马来风俗习惯中,有多少是原本不变的,哪些是受到外来影响的,什么是后来的变革,甚至哪些习惯与做法应当或已经被“归类”为马来风俗,都是难以分辨清楚的事情。虽然这能帮助做出识别,却不是简单与直接的方法。

我认为用来识别种族的一般兼最简易方法是以语言与国籍作为识别条件。这两项条件在今天虽然也不怎么好用,不过在人人远游不方便的古时代,相信能够勉强将就。

我们几乎能够从许多前人的文献及所发现的文物中作出结论说,在五世纪,‘Malayu’这“地方”,应该在苏门答腊的历史上占了很重要的地位,只是以目前所拥有的证据来看的话,似乎还比不上有很大可能是前者的附属国,甚至是属地的巨港(Palembang)与占碑(Jambi)。

若用以上所说的两项条件来做民族识别,我们自然就能说,唐僧义净所提到的末罗游国的国民就是末罗游人,而使用的语言就是末罗游语了。

而到目前为止,有关古马来语的最古旧的文物就是用跋罗婆文(Pallava)雕刻,在巨港(Palembang)大当河(Sungai Tatang,穆西河(Sungai Musi)支流之一)边,Siguntang山脚下出土,年份为公元683年的格度干武吉石碑(Prasasti Kedukan bukit)。

注∶Prasasti是印尼词汇,意为刻有文字的古代文物。马来语一般使用Batu Bersurat。

而其他有关古马来语,以跋罗婆文雕刻的主要文物尚有:

年份为公元684年的大朗度沃石碑(Prasasti Talang Tuwo),出土地点的Talang Tuwo是有名的Siguntang山的西南方约5公里,离巨港约8公里之遥。

年份为公元686年的哥打加浦石碑(Prasasti Kota Kapur),出土于印尼邦卡岛(Pulau Bangka)西岸,就在巨港对岸。

也是同为公元686年的加朗布拉希石碑(Prasasti Karang Brahi),发现于占碑(Jambi)县之墨朗音河(Sungai Merangin)边。

而这四块年份相差不远的文物都与一个被称为“Sriwijaya”的古王朝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当我们提及“Malayu”王国的时候,就不得不也需谈及“Sriwijaya”。

有关“Sriwijaya”的历史,学者们至今对这个古王朝的起源、兴盛、版图及衰落等都有各自的论点和看法。这是因为至今所有有关这古王朝的出土文物与古文献来看,还存着许多解不开的谜。

例如在古汉籍中所提到的室利佛逝、室利佛誓、尸利佛逝、尸利佛誓、佛逝、佛誓、金利毗逝、金利毗誓等都被认为是“Sriwijaya”的各种译名。唐代之后,在汉家史籍出现的名字却是三佛齐,又作三齐、三佛脐、三弗齊,或略稱佛齐、三佛國等。不知这是因为翻译方式更换,或是该地经历改朝换代,又或这本是两个不同的国家。

《新唐书/列传一百四十七下/南蠻下》里这么记载着∶“室利佛逝,一曰尸利佛誓。過軍徒弄山二千里,地東西千里,南北四千里而遠。有城十四,以二國分總。西曰郞婆露斯。”

所谓“二国分总”,意思就是“分为两个国家来管理”;“西曰郞婆露斯”的意思就是“在西面的国家就叫做郞婆露斯”。有学者认为,这里的“郞婆露斯”指的就是今天在苏门答腊岛西海岸的巴鲁斯(Barus)。

而唐僧义净在其所著之《南海寄归内法传》中注说:“然南海諸洲有十餘國。純唯根本有部。正量時欽。近日已來少兼餘二(從西數之有婆魯師洲末羅遊州即今尸利佛逝國是。莫訶信洲。訶陵洲。呾呾洲。盆盆洲。婆里洲。掘倫洲。佛逝補羅洲。阿善洲。末迦漫洲。又有小洲不能具錄)。”

从这两个记载来看,尸利佛逝國起先应该是由婆魯師洲(也就是在《新唐书》里提到的郎婆露斯)与末罗遊州所组成。不过,Sriwijaya在全盛时期,版图北与真腊(今天的柬埔寨)为邻,南下臣服爪哇岛王,东则涵盖加里曼丹岛。

古印尼考古地图

若这个论点能够成立的话,义净在其著作所提到的末罗遊国(也就是印尼古文献中出现的Malayu),应该就在苏门答腊岛中南部,由于这里的居民都使用古马来语,所以在这地区出土的碑文都是以古马来语雕刻。因此,我们可以相信,马来语的发源地,就是在Malayu。在这篇文章内就称之为“马拉尤”。

由于我们不清楚末罗遊在怎样的情况下变成了尸利佛逝,也不清楚尸利佛逝如何变了三佛齐,还有在三佛齐衰败后,本来的那些附属国又是如何地“树倒猢狲散”了的。例如说,末罗遊的皇室与版图,在这期间,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变动。

根据年份为公元775年,在泰南六坤(Ligor,泰名今为Nakhon Si Thammarat)出土的六坤双面碑文(Prasasti Ligor,可分为A面B面),有学者相信当时的Sriwijaya王是属于爪哇岛岳帝(Sailendra)皇族的人。

而根据以古爪哇文雕刻,使用古马来语及梵语,在西苏门答腊的西尊重区(Kabupaten Sijunjung)一个叫做巴当洛克(Padang Roco)的地方出土,年份为1286年的巴当洛克基石(Prasasti Padang Roco)铭文,爪哇王śrī wiśwarūpa kumāra从爪哇岛运送菩萨石像到swarnnabhūmi(意为黄金之地,苏门答腊岛当时称号),并耸立在dharmmāśraya(今为西苏门答腊省(Provinsi Sumatera Barat)之一县)。说这是作为礼物,要让马拉尤之地(bhūmi mālayu)之四种等性(婆罗门教的四等性)的国民高兴,特别是śrīmat tribhuwanarāja mauli warmmadewa国王。

从这文物中,学者们作了以下几种推论:

1. 自Sriwijaya王朝于约1023年被南印度朱罗王攻击后,就积弱衰败,以致由有以“Srimat”称号的“Mauli”皇族崛起,甚至是被取代了。“Srimat”在淡米尔文中是指那些拥有丰富的婆罗门教知识的人的尊称。从这里,根据在泰南猜野(Chaiya)出土,年份为1183年的格拉希(Prasasti Grahi)碑文显示,当时已有王被称为Srimat Trailokya raja Maulibhusana Warmadewa。因此,有学者相信Mauli皇族在当时的势力已达至泰南地区。

2. 王国都城就在Dharmasraya,所以石像才会送到那里耸立。

3. Mauli皇室所统领的是以往马拉尤王国的领地,实力强大,因此爪哇王会为了让国王欢喜而送上石像。而且,以卡威(Kawi)文书写,描述信诃沙里(Singgahsari)王朝从1222年到1292年间的历史,名为《Pararaton》,又名《诸王之史》的古文献也使用马拉尤这个名称来表示该王的领地。不过,在同样时候,汉家史籍依然使用三佛齐这个名称。

《Pararaton》这个古文献虽然内容一开始就涉及神怪,但是作为一个族史来看,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其中就提到一位很重要的人物,他就是阿迪地亚瓦曼王(Adityawarman,本文内简称阿迪王(1294~1377))。

阿迪王是大乘佛教的忠心拥护者,比起历任的Mauli皇族的国王,他遗留下来的文物特别多,尤其是在西苏门答腊出土的石碑。除此之外,他在历史上的名号也很多。

根据《Pararaton》这个古文献,阿迪王的母亲是在1293年嫁到爪哇皇室的两位Mauli皇族公主中的姐姐。她嫁给一名在爪哇皇宫服务,有着Dewa称号的长官;而作妹妹的则嫁给了满者伯夷王。

阿迪王虽然因此与爪哇皇太子有表亲之实,心却没向着爪哇皇室。他曾代表满者伯夷,被派去管理巨港,出使元朝,征服巴厘岛等。后来更被派去征服苏门答腊岛的各个国家。不过,在他成功征服这些国家后,就娶了一位摩赖耶城(Malayapura)的公主,使用他外公的Mauli Warmadewa的称号,在那里自立为王,与满者伯夷分庭抗礼。

根据一尊在西苏门答腊的葫芦巴当哈里县(Daerah Hulu Batanghari)一个叫做Rambahan的地方出土,高约四米的不空羂索观音石像背后铭文显示,阿迪王在1347年时,用爪哇王在1286年送给他外公的这尊石像(石像的基石就是刚才提到的巴当洛克基石)背后刻下梵文,自称Srī Udayādityawarma Pratāpaparākrama Rājendra Maulimāli Warmadewa,拥有Maharajadhiraja(意为王上王)的封号,是摩賴耶城(至今,摩赖耶城的确实地点还未有定论)的君主。

而根据在西苏门答腊的平地区(Kabupaten Tanah Datar)一个叫做峇帕赫镇(Banda Bapahek)的地方有一条穿过山的人工运河。而运河的山壁左右两面都刻有文字。由于年份久远,许多字迹已经模糊不清。左边用的是古马来语及梵语,能认出的字眼只有阿迪王的名字与苏拉瓦萨村(Surawasa,为苏鲁阿索(Suruaso)的古称,离峇帕赫镇约一公里之遥)的统治者。而右边用的是南印度的伽兰他文(Grantha)书写的梵语,说阿迪王继续他的叔叔,也是前任国王阿卡仁达拉瓦曼王(Akarendrawarman)未能完成的运河工程,以利盛产稻米的Nandana Sri Surawasa之园。

而根据以梵文雕刻但年份不详,在西苏门答腊的沽布拉佐县(Daerah Kuburajo)出土的王垒石碑(Prasasti Kuburajo)显示:黄金之地(意指苏门答腊岛)之王阿迪王有父名称阿瓦亚瓦曼(Adwayawarmman)。

同样也是以梵文雕刻但年份不详,在西苏门答腊的平地区一个叫做武吉干巴(Bukit Gombak)出土的苏鲁阿索第二石碑(Prasasti Suruaso II)显示:阿迪王册封儿子Ananggawarman为皇太子。

由于许多有关阿迪王的这些出土文物地点都在西苏门答腊的平原区一带,再加上米南加保人的口传历史(Tambo Minangkabau)也隐晦地说米南加保人的Pagaruyung王国的开国君王就是阿迪王,于是就有学者推论说阿迪王在当上国王后,把皇城迁到米南加保人的高原集聚地,当了他们的领袖。

同样根据米南加保人的口传历史,自从阿迪王的儿子登基后,大约是在1409年,满者伯夷开始出兵讨伐他的领地。虽然满者伯夷并没有成功,但是当时波罗门教与佛教的影响力却已经不能阻挡地逐渐被回教所取代。Pagaruyung王国在1411年开始在历史上消声匿迹约百多年后,才在史上出现了已经皈依回教多年的国王。

无可否认的,阿迪王与米南加保人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但是,在出土文物中,却从来没有“米南加保”这个词,除了在米南加保人的口传历史中出现。然而,在米南加保人中,却有“马拉尤”这种民系(Suku Malayu)。而且,米南加保语是与马来语最为相像的语言。

米南加保人是母系社会民族,但是政治与宗教事务通常都由男人做主。组成这种民族的“民系”(Suku)非常多,据说这族人在起初的时候是由四个“祖系”组成。而马拉尤这民系是后来的外来民族加入的。但也有人认为是他们本是米南加保人的四祖系之一。不过,马拉尤到底是祖系还是外系,到今天也没有一个定论。

无论如何,从唐代(公元645年)的摩罗游,直到元朝(公元1299年)的没剌由。马拉尤人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因为贸易、战乱等原因而移居,并分散在马来群岛间。对他们来说,马拉尤就像中华民族的汉唐那样。他们纵然移居在外,也还会自称“唐人”;纵然汉室早已不在,也以当好汉为荣。

来源: 《两尖历史》

从古籍中寻找“Melayu”

凡研究东南亚历史的人都会发觉到他们很多时候都要依赖中国古籍上的记载。这是因为中国朝廷在很久以前的时候,就有写史“存档”的习惯了。而记录当朝的历史是本职的当儿;自然会记上到来朝拜的外国使者。结果就免不了地要给这些来使,甚至是他们的国家背景“存档案”,因此才有这些国外的记录被流传下来。我们就来看看“Melayu”是否在这些古籍中出现,还有出现了多久。

唐代高僧义净在公元691年完成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中记述有关他到印度的经历:“未隔两旬,果之佛逝。经停六月,渐学声明。王赠支持,送往末罗瑜国(今改为室利佛逝也)。复停两月,转向羯茶。”

在同一本书中,他也提到有关无行禅师的经历,说:“与智弘为伴,东风泛舶,一月到室利佛逝国。国王厚礼,特异常伦,布金花,散金粟,四事供养,五体呈心,见从大唐天子处来,倍加钦上。后乘王舶,经十五日,连末罗瑜洲。又十五日到羯茶国。”

许多学者都认为这里的“末罗瑜”与“Melayu”极之相似。若“末罗瑜”真的就是“Melayu”的译名的话,那么在中华的古文献记录中,这名字最早出现在这里。

也是由义净所著之《南海寄归内法传》中这么记述着:“然南海诸洲有十余国。纯唯根本有部。正量时钦。近日已来少兼余二(从西数之有婆鲁师洲末罗游州即今尸利佛逝国是。莫诃信洲。诃陵洲。呾呾洲。盆盆洲。婆里洲。掘伦洲。佛逝补罗洲。阿善洲。末迦漫洲。又有小洲不能具录)。斯乃咸遵佛法多是小乘。唯末罗游少有大乘耳。诸国周围或可百里。或数百里。或可百驿。大海虽难计里。商舶串者准知。”

这里提到的“末罗游”是“末罗瑜”的另一个译名,也许是因为“改为室利佛逝”了,所以不以“国”作称,而是“洲”了。

而后来成书的《册府元龟》卷九百七十这么记载着:“(贞观)十八年正月朔吐谷浑薛延陀吐蕃高丽百济新罗康国于阗三月火辞弥国十二月摩罗游国各遣使献方物。”这里所记的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应该是公元645年1月。

而在《唐会要》(成书于961年)卷一百里介绍金利毗迦国时是这么记载的:“金利毗迦。在京师西南四万余里。行经日亘国。诃陵国。摩诃国。新国。多萨国。者埋国。婆娄国。多郎婆黄国。摩罗游国。真腊国。林邑国。乃至广州。”

这里的“摩罗游”相信也是“末罗瑜”的另一个译名,这些记载都说明了早期的“摩罗游”是个国家,曾遣使向唐朝朝贡。而婆娄国与多郎婆黄国就是今天的巴厘(Bali)与杜朗峇望(Tulang Bawang)。

尽管中华古文献中都曾提及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可惜我们只知道这些国家的存在,却不能肯定这些国家的确实地点。例如我们从唐僧义净的记载中知道从佛逝国乘船北上能到“末罗游国”,但却没有对“末罗游国”的地理位置有更详细的描述。
因此,到目前为止,由于缺少能够佐证的资料,加上流传下来的文献没有统一的译名,学者对于东南亚各古国的版图与位置,还是介于大概与推断之间,甚至是有个别的说法。无论如何,凭着义净所做的纪录,“末罗游”后来成了“室利佛逝国”的其中一员的这一点,倒是可以肯定的。

而唐僧智升所著的《续古今译经图纪》恰好为我们证实了这一点。他在介绍汉传密宗祖师时,开头是这么写的:“沙门跋曰罗菩(上声)唐(地之上声)[梵语:Vajrabodhi,669年-741年] ,唐云金刚智。南印度摩赖耶国人(此云光明国其国近观音宫殿补陀落山)婆罗门种。”

因为唐僧义净记录说:“唯末罗游少有大乘耳”,因此能肯定地说当时的“末罗游”是个受印度文化影响的佛教国家。因此就有人认为“末罗游”这名字有可能是印度人起的。他们引据印度的古文献《罗摩衍那》(Ramayana)里有提及一个叫做Malaya的国家。也就是说,金刚智大师是来自南印度的摩赖耶国人,一般称之为摩赖耶人。而摩赖耶的译音恰好是“Malaya”。

类似“Melayu”的名字还有在今天印度南部的坦贾武尔(Thanjavur)的布里哈迪斯瓦拉湿婆神庙(Brihadisvara)主塔南面墙的第一层及第二层的铭文上出现。

有关铭文记载着古印度朱罗王朝拉真陀罗王(Rajendra Choladeva/Chola I)在他在位第十二年到十九年之间(1024年到1031年)的所讨伐过的国家。其中有这么一段是这样的:“在敌人辽阔城市的“战门”的那道拱门名叫“持明者之飞翔护卫”(Vidyadhara-torana); 那装饰得无比亮丽的“珠宝门”; 那“至大珠宝之门”,至大荣耀的Vijayam(佛逝?) ;让河流灌溉着的Pannai(今之Panai);在高山上有个城堡的古老Malaiyur(末罗游?);以四周深海作护城的Mayirudingam; 无畏地参与壮烈战役的Ilangasogam(狼牙修)。”

这段铭文让有些学者认为“末罗游”不太可能是在多是平坦地区的苏门答腊南部,反而比较可能是在多高地的苏门答腊西海岸。学者们的这个猜测受到出土的不空羂索观音石像铭文有力的支持。

1911年,在西苏门答腊省达尔马斯拉亚(Dharmasraya)县的一个叫做Padangroco的地方(峇当哈里河上游)出土了一块石像基石。基石四面刻有古爪哇文及梵文铭文,表示在1286年,爪哇王朝之王,śrī wiśwarūpa kumāra送来佛像作为礼物,由爪哇岛运送到swarnnabhūmi(意为黄金之地,苏门答腊岛当时称号),并耸立在dharmmāśraya,让mālayu所有阶层的国民高兴,特别是śrīmat tribhuwanarāja mauli warmmadewa(mālayu国国王)。

而铭文所提到的这座佛像就是距离Padangroco约4公里,一个叫做Rambahan的地方,在1884年出土的一尊不空羂索(梵名为Amoghapasa)观音石像。石像背后刻有梵语铭文,说在1347年,号称Srī Udayādityawarma Pratāpaparākrama Rājendra Maulimāli Warmadewa大王的Adityawarman下令在有关的石像背后刻下宣言,说他是“Malayapura”(马来亚坡拉,意为马来亚之城)的“Maharājādhirāja”(我猜是“王上王”之类什么的)。因此有学者猜测说,末罗瑜国的宫殿是在高山上,但是港口却是在占碑。所以,义净才会在抵达占碑的时候说到了末罗瑜。

浏览网上许多资料,大都提及占碑与巨港之间有一条河,名叫马来由河(Sungai Melayu)。有些还说,那是苏门答腊岛最长的河流–峇当哈里河(Sungai Batang Hari)上游的一道支流。学者们都推断当年唐僧义净所提到的“末罗瑜”国,就是在这条河边建立起来的。除了因为出土的不空羂索观音石像及其基石上的铭文的关系之外,在《Sejarah Melayu》(马来纪年,成书于约1612年)里也有这么一段记载:“Kata sahibul hikayat ada sebuah negeri di tanah Andalas, Palembang namanya. Demang Lebar Daun nama rajanya, asalnya daripada anak cucu Raja Suran, Muara Tatang nama sungainya. Adapun nama Perlembang itu, Palembang yang ada sekarang inilah. Maka di hulu Muara Tatang itu ada sebuah sungai, Melayu namanya. Dalam sungai itu ada sebuah bukit, Siguntang Mahameru namanya.”

这段文字的大意是:“话说在Andalas(安德拉斯,有说是古时苏门答腊岛南部某区,也有说是苏门答腊岛之别称)之地上有一个国家,名称Palembang(巴邻旁,今之巨港);君王是Demang Lebar Daun(德芒・勒巴・达荤,直译为叶之宽酋长),是Suran(苏兰)王的子孙。有河名称Tatang(鞑当)河口。也有个名称Perlembang(泊邻旁)的,就是现在这个巴邻旁了。而在鞑当河口上游有一条河,名称Melayu(马来由)。在那条河里有座山,名称Siguntang Mahameru(西衮当马哈美如,直译为西衮当大须弥山)。”

有点奇怪的是,作为马来民族的名称起源,这么“重要”的一条河,却不能在网上得到一点有关的资料。若说这里的鞑当河口就是峇当哈里河,那么今天的巨港实际上离峇当哈里河有整百里之远。不过在网上就能找到在今天的巨港还真有座名称Siguntang的山。而这座山的南边有一条河,叫做穆西河(Sungai Musi)。西衮当山目前是当地居民所敬仰的圣山,也是考古遗迹,因为在这山附近已经发掘出许多古代文物。这些都能够证明巨港在古代是个重要的城市。

另一方面,我们今天反而能在马来西亚柔佛新山找到一条流向柔佛海峡的“Sungai Melayu”(马来由河)。有关这道河的名称来历,就希望有人能够提供。因此,若《Sejarah Melayu》这段记载能采用的话,相信有关记载的“马来由河”应该与今天的穆西河会有很大的关系。当然,若有人能指正这论点,则感激不尽。

而在《Livres des merveilles du monde》(意为“世界奇迹之书”,一般称之为“马可波罗游记”,成书于1299年)中,马可波罗说他从占城往南航行的时候,到过一个叫做Pentam的岛。岛上有座富饶的城市,名称“Malaiur”。然而,历史界有些学者都质疑马可波罗实际上没有亲身到过这些地方,认为游记里的记载的许多地方都是他从别人身上听来的经历。

而在宋史中,就没有出现类似“Melayu”的国家的名字出现了。然后在元史中,类似的名称再次出现,而且使用的译名也不一样,不清楚是否代表同一个国家,例如:

《元史》卷十一∶
“至元十七年十二月戊寅,以奉使木剌由国速剌蛮等为招讨使,佩金符。”
“至元十八年(1281年)六月壬辰,奉使木剌由国苫思丁至占城船坏,使人来言,乞给舟粮及益兵,诏给米一千四百余石。”

《元史》卷二十:“大德三年(1299年)春正月癸未朔,暹番、没剌由、罗斛诸国各以方物来贡,赐暹番世子虎符。”

或是泛指东南小国,如《元史》卷二十:“大德三年三月戊午,马来忽等海岛遣使来朝,赐金素币有差。”

到了1365年,满者伯夷的一位宫廷诗人,以Mpu Prapanca的名义,以古爪哇语写了一篇有名的诗篇,称为《Desawarnana》(意为∶省县录)。诗篇里面就记载了满者伯夷的版图。诗篇的第十三段是这样的∶或已是种族的称谓,如《元史》卷二百一十,列传第九十七,外夷三,暹条:“暹国,当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进金字表,欲朝廷遣使至其国。比其表至,已先遣使,盖彼未之知也。赐来使素金符佩之,使急追诏使同往。以暹人与麻里予儿旧相雠杀,至是皆归顺,有旨谕暹人「勿伤麻里予儿以践尔言」。 ”

“lwirning nūṣa pranūṣa pramukha sakahawat kṣoni Malayu
ning Jāmbi mwang Palembang Karitang i Tĕba len Dharmāśraya tumūt
Kaṇḍis Kahwas Manangkabwa ri Siyak i Rĕkan Kāmpar mwang i Pane
Kāmpe Harw āthawe Maṇḍahiling i Tumihang Parllak mwāng i Barat
lwas lāwan Samudra mwang i Lamuri Batan Lāmpung mwang i Barus
yekāḍinyang watĕk bhūmi Malayu satanah kapwāmatĕh anūt”

学者们对这里的翻译有些不一的看法。西方的学者多认为上半段的第一行里的Malayu,指的是当时苏门答腊岛上,满者伯夷王朝最重要的附属国,接下来分别是Jambi,Palembang,Teba,和Dharmasraya。这是因为其他许多同期诗篇里的苏门答腊岛已经有个常用名称,叫做Swarnadwipa,意为“黄金之岛”。然而,印尼学者多认为这里的Malayu其实就是苏门答腊岛的别称。因为那段诗的下半段第二行就提到说:“这些都是俯首称臣的Malayu国家。”。

这是外国学者想像的满者伯夷王朝版图

而葡萄牙裔药剂师托梅・皮雷斯(Tomé Pires)在1512年开始书写《Suma Oriental》(东方志),里面清楚记载着“Tana Malayo”(马来由土地)是在巨港省的最东南端,他相信拜里米苏拉就是从这里逃出去的。

自元史以后,中华古文献中类似的译名就没有再出现。虽然在《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列传第二百十一外国四里记载着一个叫做“猫里务”的国家,不过却说这个国家近吕宋,本名为“合猫里”。看来只是别名听起来相似而已,并非之前所提到的马来国。

一直到了清朝,如徐继畲在1844年所著《瀛环考略》里这么记载着:“亚细亚之南洋,万岛环列,星罗棋布,或断或续,大者数千里,小者数百里,或数十里。野番生聚其间,榛(犭旁丕)相仍,自为部落。其人之种类,统名曰巫来由,又有称为绕阿(Jawa)者。”很明显地,“巫来由”在那时候已经是种族的名称。

语言的角度来看,根据南印度淡米尔语,Mala的意思是山,而ya是陆地,因此Malaya的意思就是山之地。

根据爪哇语,“mlayu”有“奔走、逃亡”的意思;根据塔加洛语,“malayo”有“遥远”的意思,而“malaya”则有“自由”的意思。根据菲律宾当地的传说,那里的马来人都是因为躲避在印尼受到的政治逼害而移居或逃难而来的。书写《Suma Oriental》的托梅・皮雷斯也很支持这种说法。他写道∶“那位拜里米苏拉告诉那些海人(英=Celates/巫=Orang Selat或在海峡一带居住的Orang Laut)说∶你们都知道在我们的语言中,逃亡的人就被称为’Malayo(马拉哟)’。既然你带来这样的果子给于在逃亡的我,那么这个地方就叫做’Malaqa(马拉卡)’,意思就是’隐藏的逃亡者’… .”

在欧洲殖民时期,葡萄牙人引用马来文的“Melayu”而做词“Malaio”,荷兰人则引用之而成了“Malayo”,然后英国人就引用之而做出“Malay”。

本来不是语言或种族的名称,是如何变成今天的语言与种族名称的呢?我会在下一篇里介绍。

来源:《两尖历史》

Bers√h 8 Demands 净选盟8大诉求


1. Clean the electoral roll(清理选民册)

The electoral roll is marred with irregularities such as deceased persons and multiple persons registered under a single address or non-existent addresses. The electoral roll must be revised and updated to wipe out these ‘phantom voters’. The rakyat have a right to an electoral roll that is an accurate reflection of the voting population.

In the longer term, BERSIH 2.0 also calls for the EC to implement an automated voter registration system upon eligibility to reduce irregularities.

2. Reform postal ballot(改革邮寄选票制度)

The current postal ballot system must be reformed to ensure that all citizens of Malaysia are able to exercise their right to vote. Postal ballot should not only be open for all Malaysian citizens living abroad, but also for those within the country who cannot be physically present in their voting constituency on polling day. Police, military and civil servants too must vote normally like other voters if not on duty on polling day.

The postal ballot system must be transparent. Party agents should be allowed to monitor the entire process of postal voting.

3. Use of indelible ink(在选举时使用不退色墨汁)

Indelible ink must be used in all elections. It is a simple, affordable and effective solution in preventing voter fraud. In 2007, the EC decided to implement the use of indelible ink. However, in the final days leading up to the 12th General Elections, the EC decided to withdraw the use of indelible ink citing legal reasons and rumours of sabotage.

BERSIH 2.0 demands for indelible ink to be used for all the upcoming elections. Failure to do so will lead to the inevitable conclusion that there is an intention to allow voter fraud.

4. Minimum 21 days campaign period(制定最少21天的竞选期)

The EC should stipulate a campaign period of not less than 21 days. A longer campaign period would allow voters more time to gather information and deliberate on their choices. It will also allow candidates more time to disseminate information to rural areas. The first national elections in 1955 under the British Colonial Government had a campaign period of 42 days but the campaign period for 12th GE in 2008 was a mere 8 days.

5. Free and fair access to media(让参选政党公平接触媒体)

It is no secret that the Malaysian mainstream media fails to practice proportionate, fair and objective reporting for political parties of all divide. BERSIH 2.0 calls on the EC to press for all media agencies, especially state-funded media agencies such as Radio and Television Malaysia (RTM) and Bernama to allocate proportionate and objective coverage for all potlical parties.

6. Strengthen public institutions(强化选举机构体制)

Public institutions must act independently and impartially in upholding the rule of law and democracy. Public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Judiciary, Attorney-General, Malaysian Anti-Corruption Agency (MACC), Police and the EC must be reformed to act independently, uphold laws and protect human rights.

In particular, the EC must perform its constitutional duty to act independently and impartially so as to enjoy public confidence. The EC cannot continue to claim that they have no power to act, as the law provides for sufficient powers to institute a credible electoral system.

7. Stop corruption(杜绝贿选)

Corruption is a disease that has infected every aspect of Malaysian life. BERSIH 2.0 and the rakyat demand for an end to all forms of corruption. Current efforts to eradicate corruption are mere tokens to appease public grouses. We demand that serious action is taken against ALL allegations of corruption, including vote buying.

8. Stop dirty politics(杜绝肮脏政治手段)

Malaysians are tired of dirty politics that has been the main feature of the Malaysian political arena. We demand for all political parties and politicians to put an end to gutter politics. As citizens and voters, we are not interested in gutter politics; we are interested in policies that affect the nation.